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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资企业能否实现平等纳税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 14:42 法制日报
千呼万唤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本月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 内外资企业能否实现平等纳税 本报记者就此专访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隆亨 本报记者 陈晶晶 据财政部官员日前透露,千呼万唤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终于将在今年8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统一我国目前内外资企业两套所得税法,因此该立法也常被称为“两法合并”。记者就此对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隆亨教授进行了专访。 2005年我国税收收入首次超过3万亿元,今年上半年全国入库税款已达19332亿元,同比增长了22.3%。而税收收入的80%来自工商企业收入,目前我国企业担负着所得税、流转税、财产税以及特种税等三至四种税收负担。 “就所得税而言,企业税负直接表现在三个方面,但这三方面内外资企业全部不公平。”刘隆亨认为,“只有税负公平才有企业之间真正的公平,两法合并必须消除税收歧视。” 税率不公平———统一税率 税负不公平的首要表现就是税率不公平。虽然现行两法名义税率都是33%,但是实际执行内资企业税率25%,外资企业却只有11%,相差约14个百分点。 刘隆亨认为,25%的实际执行税率与发展中国家相接近,建议两法合并直接把25%定为法定税率,并取消33%的名义税率。名义税率的后果是使税法失去刚性,而产生执法的随意性,从而给税收偷逃者留下可乘之机,以致于出现合法或不合法的避税现象。 他提醒说,两法合并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也必须考虑到新税率的高低对税收总量的影响,并非一味低税率就好。从企业所得税在整个税制结构中的地位看,企业所得税的宏观总量不应下降,规模也不应过小,否则税收宏观调控的功能将难以发挥。 优惠政策不公平———重新调整优惠思路 税收优惠政策几乎是所有招商引资的国家和地区的普遍选择,但现行两法对税收优惠的规定却使内外资企业的待遇显失公平。刘隆亨认为,两法合并须重新规范税收优惠的资格和优惠的执行程序。 据了解,外资税法共30条,其中有10条关于税收优惠,优惠种类多、幅度大;而内资税收条例共20条规定,其中才仅3条关于税收优惠。不仅如此,不少地区还存在对外资实际优惠大大超过名义优惠的现象。大小税收优惠达100多种,多、乱、杂、越权减免税收屡禁不止。 刘隆亨说,两法合并应按照公平和导向性原则,对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重新调整思路,同时要注意内资的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也应一视同仁地享受国民待遇。应改过去针对区域优惠的政策为针对产业提供优惠;改过去对外商投资实行全面普惠为特定优惠;改过去以直接优惠为主为以间接优惠为主,转变减免税的直接优惠实际上都补贴给了投资者所在国政府的现状。 针对目前我国现行的各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刘隆亨建议进行“一分为五”的处理:一是“取消”,比如取消对校办企业、劳务企业的税收优惠,对沿海地区的一些优惠也可逐渐淡化乃至取缔;二是“修订”,比如按照产业政策导向和发展序列要求,统一对能源和原材料工业、交通运输和通讯业、农林水利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给予优惠;三是“保留”,比如保留对环保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产业的优惠;四是“增加”,比如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劳动再就业等方面,应尽快做出相应的税收优惠;五是“灵活”,对尚不确定的税收优惠可采取控制总量、财政补贴、设过渡期等手段灵活规定。 税前列支扣除标准不公平———缩小内外资差距 税前列支扣除标准直接涉及税收的成本和费用。现行两法在税前列支扣除标准的规定上“内紧外松”,使内资企业在这一方面也承担着比外资企业更加沉重的税负。 刘隆亨提醒说,税前列支扣除与税收优惠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税前列支扣除的标准要体现出纳税人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但目前税制下,内资企业在税前列支扣除中却遭受到一些歧视和约束。内资企业采用计税工资制度,并不能按照实际发放工资在税前扣除;内资企业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也受到计税工资总额规定标准扣除的限制,而不能按实际发放比例扣除。 此外,内资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目前只能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内资企业的广告费、宣传费等税前扣除,也不能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2%、8%的限制。 刘隆亨认为,两法合并应明确规定税前列支扣除所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取消这些限制性的差别待遇,让内资企业可以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数额进行扣除,与外资企业享有同等待遇。 他表示,两法合并解决内外资企业在税前列支扣除上的差距,实际上是解决内资企业普遍存在成本费用补偿不足的问题,而只有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进行了充分补偿,才能促进企业资金周转的良性循环,这正是征收所得税的前提。 相关链接 税收小词典 税率 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或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在征税对象既定的情况下,税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税收负担的轻重。 税收优惠 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家给纳税人一种或一定程度的免责规定。我国为鼓励外商投资实行了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本身就偏低的税率基础上再进一步给予外国投资者以优惠。具体按投资数额大小、时间长短、行业和地区不同、贷款利率高低、利润汇出与再投资的差别等不同情况,从税收减免期限、税率比例、退还税款、所得额或销售额的计算等多方面给予优惠。 税前列支扣除 企业为取得收入而支付的成本、费用和损失,是企业应当享受的权益,该扣除的而不扣除,是国家对纳税人权益的不尊重和侵犯。扣除一般包括职工工资薪金支出的扣除、资产折旧或摊销的扣除、借款费用的扣除、租金支出的扣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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