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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强征个税政策分析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 10:39 中国经营报
业界视点 二手房交易征收个税的政策,其实很多年来一直存在,并不是什么“新政”。政府早就制定过有关的基准评估价,但近年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比较迅速,以前的估价没有太多意义了。还有一个问题是,在具体交易过程中有所谓“阴阳合同”:即交给政府备案的是一套合同,写的是物业原始购买价,而买卖双方用的却是另一套合同,写的是实际成交价,这都使得过去的政策基本失效。因此如今政府强征个税是完全应该的,“阴阳合同”这类操作手法现在才想起来要废止,多少让人感觉有些遗憾。 众所周知,政府可以增加房地产交易成本和持有成本来打压投资冲动,上述政策的实施,无疑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交易成本。以前我们预计本轮新政措施出台后,楼市将在7月份后走出观望,逐步回暖。但该政策实施后,基本可以肯定的是,二手房市场将进入成交量低位徘徊的阶段,短期内看不到物业成交量恢复增长的可能性。 具体来说,强征个税必然导致投资客户大量减少,换房客户也会受直接影响。以前换房客户出售旧房及购买新房均能从物业升值中获得差价收益,现在他们很难指望出售旧房获利,购房热情将会受到拖累而明显下降。因此,自住客户将成为二手房交易主流,就新项目开发的前期定位而言,应更多考虑后者的需求,而对投资及换房客户的关注度适当减少。 但是上述政策也有一个“漏洞”。目前政府制定的地区物业评估价,是稍低于所在片区均价的数值,因为从技术操作上说,政府不可能对参与交易的二手房逐套估价,这样成本太高,费用由谁来承担不好确定,而且会涉及很多争议,比如说每套房的装修标准不一样等等。 因此,对于房产合同上买入价格高于本片区均价的物业而言,该政策影响就很小。举个例子,现在深圳市政府规定南山区二手房基准评估价是每平方米7000元,你买入价格为每平方米1.2万元,然后以每平方米1.5万元出售,那么你就不用为这每平方米3000元的增加额纳税。也就是说,二手房市场上单价较高物业的买卖,反而更有可能“逍遥法外”。 本报记者:陈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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