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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卖房人执意买家承担税费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 02:55 重庆晨报
此举相当于二手房价格变相上涨1%%-3%%;另据中介透露,二手房买家多为自住,仅个别是炒房族 本报讯(记者聂玉虎)昨日,中原地产董事总经理庄泽宝称,在重庆二手房交易市场上,与营业税一样,不少卖房者近日都明确表示要将个人所得税转嫁给买家。 “虽然个税征收的细则还没有出台,但我仍然坚持要收取38万元的净价。”昨日,渝北加州城市花园的张女士致电房介公司,明确表示不愿意承担个税,要将税费转给买家。张女士这套房子2002年时的购入价为1400元/平方米,建面154平米,加上各种税费总价是23万元左右。现在该楼盘的建面均价在2500元/平方米左右,她的挂牌价格为38万元。扣除装修费用等合理费用后,估计赢利在8万元左右,按20%%征个税的话她要缴纳1.6万元的个税。但张女士明确表示要转嫁个税给买家。 大泽总经理钟模先也称,从去年至今的几次二手房税费的调整的结果来看,虽然都是对卖家征税,但是每次卖家都是将其转嫁给买家,这次的个税调整也不例外。 美联物业张主任分析,对二手房交易中获利部分征收20%%的个税,大致相当于总房款的1%%-3%%。因此,如果卖家转嫁个税的话,就相当于二手房价格变相涨价1%%-3%%。 渝房置业张经理说,重庆10个二手房买家中,最多只有1个是炒房族,其余的都是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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