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外商投资采购国产设备可退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 01:43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孟斯硕)昨日,国税总局发布《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办法》规定,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交通运输、开发普通住宅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从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的中外合作企业,可办理购买国产设备退税。《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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