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申报返税月底截止
福田国税提醒:逾期将失去返税机会
【本报讯】2005年度,福田辖区内共有33户高新技术企业取得增值税返还款1200多万元。今年的申报时间已过大半,仍然有不少企业未来申报,福田区国税局急催高新技术企
业申报返税。
三类企业可获返税
据介绍,根据深圳市国税局1999年下发的《关于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增值税税款返还申请审核问题的通知》,可以享受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增值税税款返还政策的主要有三类:
一是凡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以上一年所缴税款为基数,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三年内按50%的比例返还;二是列入我市“年度新产品税收优惠项目名单”的新产品中,凡属于国家级新产品试制、试产计划的,以及在我市首家生产的发明专利产品自产品销售之日起三年内,省市级新产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产的实用新型专利产品自产品销售之日起两年内,对其缴纳的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按50%的比例返还;三是凡经市科技主管部门鉴定,属于我市注册企业自行开发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重大推广应用价值的计算机软件,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三年内对其缴纳的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按80%的比例返还。
符合规定的企业可以从中选择类别提出申请,但是所申请的各类别之间不得重复。
申报时间截止到7月31日
记者在福田区税务局看到,深圳市某高新企业刚刚申报返税完毕脸露笑容。该企业2004年缴纳增值税1000万,2005年缴纳增值税2000万,按照深圳市相关规定可以申请返还税款125万元,即(2000万元-1000万元)×25%地方分成×50%=125万元。
深圳市福田区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值税税款返还申请受理时间为5月1日到7月31日,希望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到税务部门办理申请。
据介绍,增值税税款返还申请的办理流程并不复杂。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填报《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值税返还申请审核表》,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再报市国税局审核,最后由市财政局办理具体的税款返还手续,12月份返还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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