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将合一 税率低于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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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 10:0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6月25日在一个研讨会上透露:“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肯定要合并,税率也要下调。我认为合并后的税率肯定低于30%,但15%则是不可取的。” 据悉,企业所得税的改革主要内容有四点:一是实行法人所得税。二是界定国民企业和非国民企业概念。三是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四
是进一步调整税收优惠。 问题由来已久 “两税合一”指的是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并轨。企业所得税“内重外轻”的现象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就已产生。当时为了吸引外资,中国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两免三减”优惠政策,即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权威调查显示:目前中资企业的实际税负在22%至24%之间;而外资企业的实际平均税负在10%至13%之间,实际税率却相差一倍。 两税合并久拖不出,不仅使内外资企业的税收不公平待遇得不到扭转,而且已经开始影响到税制改革的其他环节。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表示,两税合一久拖不出使增值税改革遭遇到了一种非常尴尬的局面,“两法合并”已经成为整个新一轮税制改革的“牛鼻子”,是完成新一轮税制改革规划的关键。 史耀斌则认为,税制改革考虑的不仅是企业税负问题,更要考虑财政收入和承受能力, 同时也要根据周边经济互补的国家的实际税负情况。 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 对优惠项目的调整也是本次所得税改革的一大看点。史耀斌表示,优惠项目将由现在的区域优惠为主调整为产业优惠为主。“不管大企业还是小企业、内资还是外资只要符合标准都会执行优惠税率”。 “所得税改革还将改变直接减免税的优惠方式,变为以投资抵免、税前扣除等间接优惠方式”,史耀斌表示,这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优惠方式。 有迹象显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的脚步已经渐行渐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公布了2006年立法计划,8月份要开始审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本报记者 李妍、周思详 精打细算 对外资仍有吸引力 日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完成了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到25%~28%后,会对财政收入造成多大影响的估算。估算结果显示,如果仅考虑税率下调这一因素,2006年~2010年间内资企业每年税负降低幅度在1000亿元左右,如果考虑现行所得税优惠政策清理和减少的话,每年降低幅度则为几百亿元。 中国人民大学安体富教授说,“经合组织成员国的平均税率大概在31%。所以,所得税率调整到25%~28%之间,对外资还是有吸引力的。”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