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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改革时间锁定 年内有望完成立法程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 02:47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3日表示,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时间表锁定,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份开始审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年内有望完成立法程序。

  王建凡在“2006年度中国税收高层论坛”上发表演讲时透露,在增值税转型改革推
进上,下一步将从东北的试点扩大到中部地区试点。增值税是一个统一概念,局部地区试点时间过长,会对税制和整个经济发展有害,所以全国全面铺开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时间不会太遥远。

  王建凡说,企业所得税的改革有四方面的重大内容:第一,实行法人所得税。法人所得税在国外是很普遍的,但是1994年税制改革,尤其内资企业所得税是按照独立核算企业界定纳税人的,新的所得税将来要走向法人所得税;第二,国民企业和非国民企业概念。主要针对没有在中国注册的外国企业,怎么界定他在中国的纳税义务;第三,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管税率水平选择有多高,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不同所有制企业都实行同一个税率;第四,进一步调整税收优惠,今后税收优惠将更多的由直接优惠转向间接优惠;由过去的区域优惠为主,转为产业优惠为主,使税收政策体现产业政策。

  据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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