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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要求严格执行住房营业税征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 09:18 新京报

  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本报讯(记者王海林)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严格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营业税政策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要全额征收营业税。《通知》还对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对外销售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证明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等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介绍,该《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前不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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