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子公司通道产品落地 投资者可小额认购信托

2013年03月25日 03:19  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记者 吴昊

  基金子公司获批以来,通道业务被寄予厚望。一款真正意义上的通道业务产品于近期面市。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北京一家基金子公司正在募集一期产品,资金将全部用于认购信托产品。业内人士预期,子公司资产管理对接信托计划的通道业务模式未来或将大行其道。

  据了解,该产品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华澳信托-长信24号信托产品计划。相关人士介绍称:“华澳信托-长信24号由第三方理财机构包销,‘小额’已经售完,还剩下一定规模的‘大额’,因此该机构发起成立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将‘大额’拆分成‘小额’,方便客户进款,只要信托产品顺利兑付,该资管计划就会正常兑付。”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相关法规规定,个人投资者参与投资信托产品的最低门槛为100万元,分为不超过50位投资金额在100万元至299万元的“小额”投资者,以及门槛为300万元以上的“大额”投资者。上述产品在销售中“小额”更为抢手,而“大额”产品比“小额”产品收益略高——“小额”产品收益为9%、“大额”为9.5%。此次通过基金子公司平台拆分,将“大额”转化成“小额”产品,0.5%的收益差作为基金子公司成本和产品认购费。而以往为了保证资金顺利募集,往往采取小额与大额捆绑销售的方式。

  业内人士指出,基金子公司的业务范围扩大,使基金公司投资领域从现有的上市证券类资产扩展到非上市股权、债权、收益权等实体资产;同时基金子公司与母公司建立风险隔离制度,使子公司的风险承受空间更大。在多方共赢的基础上,此类通道业务模式空间广阔。

  记者了解到,不少第三方理财机构都对这一合作方式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上海一家大型第三方理财机构人士表示:“此类产品模式并无合规风险,只要顺利偿付就不会有问题,我们也在与基金子公司接触。”

  不过,新的通道业务也给基金子公司带来新的考验。“目前的问题在于基金子公司角色很难定位,如果是作为管理人严把风控,就会导致一定问题,例如介入信托调研时间和产品募集期会冲突,因此此类风险最终只能与信托刚性兑付绑定到一起。”上述第三方机构人士指出。

  据悉,目前已成立的基金子公司超过25家。今年1月末,嘉实基金子公司嘉实资本推出“嘉实资本盛世美澜园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美澜园”房地产开发项目,基金专户子公司业务由此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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