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第五届中国最佳私募基金评选方案

2013年02月25日 13:57  新浪财经 微博

  评选宗旨

  服务综合财富管理领域,挖掘精英助推行业发展

  评选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

  评选原则

  三公:公平合规,公正客观,公开透明

  三重:重绝对回报,重长期持续,重策略区分

  评选方法

  参选产品分类:私募基金(含非结构化、结构化、有限合伙等机构账户)、非限定性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区分大集合、小集合)。

  参选机构分类:私募基金投资顾问(简称投资顾问)、券商集合理财管理人(简称管理人)。

  参选策略分类:依据产品策略类型不同,对于产品和投资顾问/管理人均进行区分评价。

  奖项名称设置:长期优胜奖(2008-2012五年)、长期优胜奖(2010-2012三年)、2012年度最佳奖、2012年度新锐奖。

  评选原则设置:长期评选以结果特征为重,年度及新锐评选兼顾结果和过程特征。私募基金、券商小集合理财以绝对收益目标为核心,券商大集合理财适当兼顾相对收益目标。

  奖项数量设置:

数量上限 长期优胜奖 ( 2008-2012 五年) 长期优胜奖 ( 2010-2012 三年) 2012 年度最佳奖 2012 年度新锐奖
私募基金类:
私募基金投资顾问(传统策略) 10 10 5 ——
私募基金投资顾问(创新策略) —— —— 5 3
私募基金产品 10 10 10
券商集合理财类:
券商集合理财管理人 3 5 5 ——
券商大集合理财产品(非限定性) 3 3 5 ——
券商小集合理财产品(非限定性) —— —— 3 ——

  评选指标:

数量上限 长期优胜奖 ( 2008-2012 五年) 长期优胜奖 ( 2010-2012 三年) 2012 年度最佳奖 2012 年度新锐奖
私募基金类:
私募基金投资顾问(传统策略) 10 10 5 ——
私募基金投资顾问(创新策略) —— —— 5 3
私募基金产品 10 10 10
券商集合理财类:
券商集合理财管理人 3 5 5 ——
券商大集合理财产品(非限定性) 3 3 5 ——
券商小集合理财产品(非限定性) —— —— 3 ——

  私募类评选细则:

评选奖项 长期优胜奖 ( 2008-2012 五年) 长期优胜奖 ( 2010-2012 三年) 2012 年度最佳奖
评选期及参选对象 2008 ~ 2012 五年持续运作的产品或持续管理产品的管理人。 2010 ~ 2012 三年持续运作的产品或持续管理产品的管理人。 2012 年度持续运作的产品或持续管理产品的管理人。
评选指标计算说明 最终评选指标:(评选期间收益指标-评选期间风险指标) /n 。对于五年长期优胜奖 n = 60 、三年长期优胜奖 n = 36 、年度最佳奖 n = 12 。
各年度参考指标:( X 年度收益指标- X 年度风险指标) /12 。
绝对回报评选原则 大集合产品:实现正收益 ( 含 0 收益 ) 或相对沪深 300 正收益。 大集合产品:实现正收益 ( 含 0 收益 ) 或相对沪深 300 正收益。 大集合产品:实现正收益 ( 含 0 收益 ) 或相对沪深 300 正收益。 小集合产品:实现正收益 ( 含 0 收益 ) ,期间最大回撤不超过 20%( 含 ) ,期末累计净值在面值 ( 含 ) 之上。
持续优胜评选原则 产品 / 管理人的最终评选指标处于同业前 30%( 含 ) ,但不少于 5 只 / 家。 产品类评选期间各年度参考指标均处于同业前 80%( 含 ) 。 产品 / 管理人的最终评选指标处于同业前 20%( 含 ) ,但不少于 10 只 / 家。 产品类评选期间各年度参考指标均处于同业前 80%( 含 ) 。 最终评选指标处于同业前 10%( 含 ) ,但不少于 10 只 / 家。
避免重复评选原则 在各策略评选中,奖项优先级设置为“五年长期优胜奖 > 三年长期优胜奖 > 年度最佳奖”,获得高优先级奖项产品或管理人,不重复获得低优先级奖项,且在同一奖项下同一管理人产品不重复获奖。
规模数量匹配原则 在券商管理人评选中, 五年长期优胜奖、三年长期优胜奖和 2012 年度最佳 奖项分别要求管理人评选期末运作满半年以上的相应策略产品数量不低于 3 只 ( 含 ) 、 3 只 ( 含 ) 、 2 只 ( 含 ) ,且在完整评选期内至少有 1 只持续运作产品。
合法合规评选原则 管理人评选期间运作规范合规,没有被监管部门公开处罚。
最后评选结果确认 在符合上述原则基础上,遵循奖项数量设置原则,按照最终评选指标由大到小顺序选取。获奖对象数量未达到奖项数量设定值,不足部分按空缺处理。仅有因最末位出现评选指标相同并列获奖,方可使获奖数量突破奖项数量限制。

  特别声明:作为“中国最佳私募基金”评选活动主办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保留根据一致性反馈及市场与行业变化适当调整本次及后续评选规则的权力,并拥有对评选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解放军四总部明确按战斗力标准花钱办事
  • 体育意甲-沙拉维德比处子球 AC米兰1-1国米
  • 娱乐李天一受审多次提父 杨澜为其辩护惹争议
  • 财经大部制改革胎动:铁道部交通部有望整合
  • 科技Firefox OS正式发布:搅局智能机市场
  • 博客法制记者:炒作李天一涉嫌轮奸报道违法
  • 读书难得精明:近乎完美的"皇二代"东汉明帝
  • 教育爹爹罩我去战斗:二代坑爹还是爹坑二代
  • 育儿5岁男童买氢气球刚买即突发爆炸(图)
  • 石建勋:竞争性货币贬值损害世界经济复苏
  • 西向东:拉动GDP不妨大力发展宗教经济
  • 陈虎:谁该为水源空气食品污化负责
  • 陈功:古巴游的社会主义漫记(图)
  • 朱大鸣:房价暴涨暴跌都可能会导致大灾变
  • 李迅雷:5%的GDP究竟是由多少人创造的
  • 陶冬:联储退出未至 股票牛气尚存
  • 姚树洁:2012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12大亮点
  • 郑风田:家庭农场发展不能垒大户
  • 章玉贵:美欧构筑贸易高边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