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个人买私募最少100万

2013年02月21日 09:18  北京商报 微博

  北京商报讯(记者 肖海燕) 新基金法离实施还有三个月,相关配套规则就已经开始完善。证监会昨日发布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对投资私募产品做出了最低门槛限制,要求个人购买私募基金最低认购门槛为100万元。

  该意见稿最大的亮点便是对私募购买者进行了明确的资产规定,自然人投资者需符合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最近三年家庭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三项条件中的任一条件,才可购买私募基金;企业和机构方面,意见稿规定,公司、企业等机构购买私募基金需满足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条件。

  此外,意见稿规定,不管是自然人投资者还是企业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均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一位从业多年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对记者表示,“从合格投资者的门槛限定来看,并不是很高;同时合格投资者购买单只基金100万元的门槛,和此前的区别也并不是很大,以前的门槛也是100万元,只不过有少部分50万元也能购买,这意味着这个门槛的限定会使得私募基金有少部分客户流失,但是影响非常小”。

  除了对合格投资者进行规定之外,意见稿还表示私募管理人和私募产品需执行登记制度。意见稿要求证券资产管理规模超过1亿元的机构应当到基金业协会进行登记。这些机构不仅包括目前的阳光私募,还包括PE、VC等机构。此外,申请登记的机构还须满足实缴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有两名持牌负责人和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等条件。

  分析人士表示,上述意见稿实际上是即将付诸实施的新基金法的配套措施。据悉,新基金法于2012年底通过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基金法的一大亮点就在于明确将私募基金纳入监管。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也坦承,意见稿相关内容是对新基金法中将私募纳入监管进行的细化,考虑到私募基金运作形式灵活,投资者具有一定的风险识别及风险承受能力,且不面向公众发行,外部风险相对较小等特点,私募行业还是要发挥自律管理作用。他表示,意见稿的主要目的在于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基本不会改变现有私募基金行业运营现状,也不会增加其监管成本。

  除此之外,意见稿还根据新基金法的规定,对私募基金的内控和风控要求等进行了规定,对违反办法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据证监会相关人士介绍,该办法修改完善后拟与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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