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阳光私募调查报告显示——经历九年风雨 规模不容忽视 但道路依然艰难
如果从2004年赵丹阳发起第一只阳光私募算起,阳光私募行业已经匆匆走过了9年。在这9年中股市可谓惊涛骇浪,期间既经历了2005年到2007年的大牛市,也经历了2008年断崖式下跌;既有2009年的小阳春,也有2010年后接近三年的漫漫熊途。历经两轮牛熊,阳光私募行业整体生存状况如何?
本报随机对京沪深三地25家阳光私募的调查显示:阳光私募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机构力量,超过四分之一的阳光私募管理规模在30亿元之上。但是由于绝大多数阳光私募是在2007年之后成立,“熊长牛短”的行情使超过三分之一的公司挣扎在盈亏平衡线上。同时他们还不得不面对高税负、合法身份缺失、信托限制过严、财富管理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等等困境。但尽管如此,绝大多数受访者依然对行业发展充满信心。
⊙本报记者 屈红燕
三分之一挣扎
在盈亏平衡线上
调查显示,三分之一的私募挣扎在盈亏平衡线上。原因有多方面,其一是在牛市中扎堆成立,此后经历了股指暴跌,而在系统性下跌过程中很难取得良好业绩;其二是产品线单一,仅有部分私募涉足了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在股市系统性下跌中不能很好的在股市和债市中转化,错失了债市收益;其三是成本高昂,部分私募年开支上千万元,超过三分之一的受访者年开支超过500万元。
牛市中蜂拥成立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三分之一的私募挣扎在盈亏平衡线上。其中,7家私募从成立以来仅仅实现了盈亏平衡,1家依然亏损,17家盈利。挣扎在盈亏平衡线上的私募占三成以上,显然这个行业处境并不轻松。
多数阳光私募在风和日丽的牛市中扎堆成立,但成立之后就不得不面对暴风骤雨的熊市,而业绩提成才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在系统性风险下,私募整体即使跑赢大市也很难取得绝对正收益,造成收入来源有限,不得不苦熬度日。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在25家受访私募中8家成立时间是在2006年和2007年间,该阶段是私募成立的高峰期;2009年-2010年也是私募成立的又一高峰期,期间共有9家私募成立;2006年之前成立的有4家,2011年至今成立的私募共有3家。
牛市中成立的私募如果不注意控制风险,可能在此后始料不及的熊市中受伤严重。“如果成立在高位,纵然能够躲过下跌也很难做出业绩。而私募是个靠业绩提成来赚取收益的行业,没有正收益日子当然难过了。”深圳一家私募掌门人表示。据上证报资讯统计,以平安信托为平台成立于2007年之前的阳光私募共有12只,2008年跌幅在50%以上的有5只,其中跌幅最大的产品净值损失62%,行情惨烈对于净值的影响可见一斑。
固定管理费旁落
在收入来源中,超过一半的私募收不到固定管理费。本次调查结果显示,14家私募的收入来源仅为业绩提成,没有固定管理费,占一半以上;而11家私募的收入来源为固定管理费和业绩提成。
阳光私募的收费方式一般是“2%的固定管理费+20%的业绩提成”,但由于刚刚起步的阳光私募依然整体弱势,2%的固定管理费中的绝大部分被信托和银行等后端平台收走。面对熊市的系统性风险,私募即使采取保守策略跑赢大市,也很难有收入来源。
成本昂贵
成本昂贵是造成私募生存窘迫的又一个原因,36%的私募每年开支在500万元以上。本次调查结果显示,7家私募每年的成本开支为1000万元以上,2家私募年成本为500万至1000万元,7家私募每年的成本为200万至500万元,另有9家私募每年的成本为200万元以下。
在成本项中,超过60%的私募认为工资是最大的开支。本次调查结果显示,16家私募的最大成本项为工资,3家为信托账户,6家为其他项。本次调查结果还显示,投研人员最多的一家私募堪比小型基金公司,有60人之多,而投研人员最少的私募仅有2名投研人员。共有5家私募投研人员在5人以下,7家私募投研人员在5-10人之间,投研人员在10人以上的有13家。
规模不容忽视 创新突围
调查显示,阳光私募规模历经两轮牛熊已经不容忽视,而且私募风格也趋向多元化。随着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工具的推出,越来越多的私募加入对冲领域。
规模堪比小型基金公司
阳光私募管理资产规模在不断壮大,单只私募资产管理规模远超小型基金公司,受访的阳光私募中超过半数管理规模在10亿元以上,整体影响不容忽视。本次调查结果显示,2家私募管理规模在50亿元以上,3家管理规模在30-50亿元之间,8家在10亿-30亿元之间,9家5亿元以下。
28%的私募管理产品超过10只,存在做大规模冲动。调查显示,12家私募管理的产品数量在5只以下,6家管理产品量在5-10只之间,7家私募管理产品数量在10只以上。尽管每只产品规模不大,但私募依然有多发产品的冲动。
风格开始多样化 对冲引领创新
76%的私募高举价值投资大旗。调查结果显示,19家私募属价值投资者,趋势投资者2家,高频交易有1家,还有3家的投资风格为其他。成立较早的私募多是价值投资者,而随着后期众多的加入者私募投资风格越来越多样化。
超过7成的私募核心管理层来自券商和基金。统计结果显示,14家私募的核心管理层来自券商,4家核心管理层来自公募基金,民间派仅占7家。
面对疲弱的股市,私募力图通过创新进行突围,典型的思路是通过设立对冲基金,或者涉足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回避大盘下行风险。私募之所以在弱市中感觉无计可施,还与其产品线单一有关。本次调查显示,仅有16%的私募拥有固定收益类产品,而且固定收益类产品规模仅为股票等权益类产品规模的20%,私募也因此错过了2009年的债券大牛市。
而随着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工具的推出,超过4成的私募愿意涉足对冲领域。调查结果显示,10家私募愿意成立对冲产品,占全部调查样本的40%以上。
从组织形式上来看,部分私募开始选择有限合伙企业。调查结果显示,4家私募采用了有限合伙形式,占16%;21家私募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由于有限合伙在参与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含有杠杆和做空机制的投资品种时所受限制比较小,旗下有对冲量化产品的私募更愿意选择有限合伙形式。
哪些因素被私募视为设立对冲产品的障碍?调查结果显示,12家私募选择了对冲工具限制,占全部样本的半数,10家私募选择了人才,另外有3家选择了市场环境。
三大瓶颈:依赖银行、税负过重、缺少合法身份
调查显示,过度依赖银行渠道、税负过重和缺少合法身份等已经成为私募发展的瓶颈。
银行渠道“双刃剑”
私募能迅猛发展到今天离不开银行渠道的助推,但银行渠道是一把双刃剑,很可能会伤及私募的稳健发展。
在客户来源中,银行渠道依然占主流位置。调查结果显示,13家私募的客户来源于银行渠道,占50%以上,8家私募是自有客户,4家私募的客户来自券商等其他渠道。
银行渠道对于私募来说是把双刃剑:私募业绩出色时规模能够迅速做大;但业绩一旦不如预期,银行客户会蜂拥赎回。而赎回过程又进一步打压了私募业绩,造成恶性循环。某年度私募冠军曾坦言,顺风顺水时来自银行的客户挡都挡不住,但投资失利时赎回压力也使他的投资节奏被打乱。减仓速度赶不上赎回速度,造成仓位总在高位。
而某些老牌私募与客户的合作历史悠久,互相信赖,即使投资失利客户也能给予足够理解,使得私募能真正践行自己的投资理念。有资深业内人士表示,私募应该以自有客户为主,不应过分追求规模和依赖银行渠道。
税负过重
对于行业发展来说,税负过重和信托限制过严被私募认为是影响行业发展最大的问题。本次调查结果显示,7家私募认为税负过重影响行业发展,占样本数的三成;另有8家私募认为信托合约对资金运用的限制太严影响行业发展,3家私募认为股市环境影响行业发展,7家私募选择了其他。
正如深圳一家私募高管所感受到高税负的切肤之痛,“营业税扣掉5%,所得税再扣掉25%,员工工资的累进税率一般高达45%,在如此高的税负面前私募所谓的灵活激励机制其实是泡汤了。”在市场弱势的当下,私募行业对税负问题愈加敏感,部分私募甚至被迫绕道香港子公司为员工发放工资,而前海的税收优惠更是吸引了诸多私募大佬的关注。
在选择注册地时,首要考虑的问题是税收优惠。调查显示,17家私募考虑的因素包括税收优惠,占到全部样本的7成,同时有6家私募还选择了和同行交流的便利性,而仅有4家私募考虑与客户的紧密程度,2家私募认为需要考虑调研公司的便利性。
前海正成为私募解决高税负的希望之地。本次调查显示,12家受访者愿意将注册地搬迁到前海,税收正是他们考虑搬迁的首要因素,占全体受访者的一半左右。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前海的税收政策共有3条,具体包括“对前海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工作、符合前海规划产业发展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先征后补之后可降至15%。”
放松管制、降低税收已经成为私募行业的共同心声。一位私募人士呼吁:“这是个竞争性、非资源性的行业,发展好的话有利于经济转型和私人财富管理,政府不因设置太多的门槛,应该从根本上由限制、制约转变为积极主动支持这个产业的发展。”还有一家私募表示,目前最关心的是行业整体发展问题,希望政府能够对对冲基金行业有适当的政策照顾,鼓励更多的资源进入这个行业。
缺少合法身份
由于缺少合法身份,私募不得不选择绕道信托的形式来解决开户等难题,而信托限制过严也导致了部分私募业绩低于预期。据了解,信托对私募的资金投向限制依然很多,比如有的信托公司规定私募对单只个股的投资规模不应超过总仓位的20%,造成私募分散投资,类公募化,客观上控制了风险也造成了私募业绩的平庸。
同样由于缺乏合法身份,阳光私募的成本高于其他资管行业,遭遇了众多不公平待遇。北京一家大型私募呼吁:“作为民营机构的阳光私募在发展过程中始终被一道无形的‘玻璃门’所制约。在国外,私募基金的主要客户群是机构客户,但在国内,由于民营企业很难通过机构投资者的合规性审核,因此目前的主要客户群还是个人客户。”
绝大部分私募欢迎被直接纳入监管,采用备案制,基金法修订让私募看到了曙光。在近日基金法二次审议中有关部门建议:担任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非公开募集基金完毕,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对募集的资金总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达到规定数额的基金,基金行业协会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本次调查结果也显示,23家私募均认为,将私募纳入统一监管有利于行业发展,占到样本的9成以上。一家私募基金负责人坦言,“如果被赋予合法地位,私募便可以绕开信托平台,从而降低发行成本,有利于行业发展。”还有一家私募负责人表示:“应该给予合法地位,在税收、业务管制上与公募基金相同,而不应歧视。充分发挥市场功能,实行行业优胜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