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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信托承接金融掮客项目 被骗1.5亿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29日 00:56  21世纪经济报道

  自年初发行一款“陵园信托”产品后,市场上已连续数月鲜见吉林信托的集合信托产品发行,引发市场多种猜测。

  5月28日,吉林警方向本报证实,吉林信托涉及一桩1.5亿元的骗贷案。今年3月,在打击经济犯罪的“破案会战”中,长春市公安局破获此案。

  警方披露,2011年12月,戴某为偿还李某、陈某等人的1.2亿元欠款,编造项目、利用伪造的财务资料,在周某、高某、于某、徐某4人的帮助下,从吉林信托骗取贷款1.5亿元。今年2月23日,长春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3月16日,便将戴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3月26日,戴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接近吉林信托的人士透露,案发后,吉林银监局已加大了对吉林信托的监管力度,吉林信托近期报备的产品很少被放行,这是其发行产品锐减的原因。

  接近此案的人士透露,事发地点为江浙某地,戴某此前已欠债累累,后勾结多位金融掮客,编造虚假项目和财务资料向吉林信托融资,获得通过。骗出贷款后,戴某主要用作偿还欠债。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尚不确定吉林信托有无内部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勾结。

  5月28日,记者电话联系到吉林信托一位高管,该人士表示,“还没有结案,我什么也不能说。”但他否认吉林信托业务受到影响,称:“我们现在还有集合信托产品在发。”当被问及“投资者怎么办?他们知道这个事情了吗?”他表示,投资者已知悉。该高层拒绝透露涉案的信托项目的名称。

  编造项目,伪造财务资料,如何就能顺利通过吉林信托的尽职调查和风控环节?鉴于此案尚未结案,真相还有待进一步挖掘,但多位信托业内人士评论说,此案对信托公司有两点警示。

  警示之一是,从金融掮客手中承接项目要极其谨慎。吉林信托此前为拓展业务,大量与各种“中间人”合作,让其为自己拉项目,事成后向“中间人”支付佣金,或由“中间人”向融资方收取财务顾问费。此种做法,短期内有助于拓展业务,但极易埋下风险隐患。

  警示之二是,重书面尽职调查,轻现场尽职调查,极不可取。按大多数信托公司的业务流程,前台业务部门在接获融资项目后,一般先进行书面调查,主要查看和分析融资方的财务资料,确定项目可行后,再向公司中后台部门申请立项。立项完成后,才会进行现场调查。而此时,前台业务部门已就该项目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后台部门要否决该项目,往往面临较大阻力,而现场调查也可能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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