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权证你准备好了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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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 11:32 中国证券报 | |||||||||
权证的投资风险要从两个方面辩证地来看。 一方面,权证持有人的最高绝对风险,就是权证到期且没有执行价值而失效,此时持有人的全部损失就是购买权证时支付的价款。由于权证的价格相对基础股票的价格要低得多,因此投资者买进权证的风险被认为是非常有限的。
另一方面,权证的杠杆特性当然导致权证价格的波动幅度远远超过基础股票,投资者在权证上投入的资金,却又可能出现100%的相对损失,因此风险也是非常高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投资者在进入权证市场的时候,既要利用绝对风险有限的特征,通过杠杆效应博取投资回报;也要注意杠杆效应导致的相对风险上升问题,防止因在权证市场过度投资而形成大幅度的亏损。 需要指出的是,权证的发行人的风险与权证持有人的风险刚好相反,其损益特征就是潜在回报有限,但潜在损失却非常大。因此,权证的发行人通常不会孤立地发行权证,而是通过其他交易形成对冲来控制发行权证的风险。从这个意义上讲,权证的发行人并不会与持有人形成对赌,也不太可能通过操纵来获取不当利益。 此外,权证毕竟是一种衍生金融工具,其价格的波动最终取决于标的股票的价格变化。尽管理论上存在对权证和标的股票同时操纵的可能性,但在监管当局或者交易所通常对标的股票的规模和流动性有严格限制,并且对交易行为实施严格监管的情况下,在实践中成功实施这种操纵的可能性并不高。 在交易实践中,权证可以满足多样化的投资需求,包括在控制绝对损失的情形下争取高杠杆回报、套取现金、建立股票空头头寸、套期保值等等。权证也可以作为支付对价的工具用于股权分置改革。从已有的实践来看,可能的模式主要是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无偿配送认股权证、认沽权证或者权证组合,当然也可以同时送股票、现金。 但是,权证作为股权分置改革的支付对价,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情况,即非流通股股东送出的权证都是远在价内的(如认股价格远低于现在的股价)。由于这种情况下形成的权证并非市场化发行的产物,其在上市之初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比较混乱,同时这些权证的杠杆效应肯定会比较低。杨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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