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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卡行收单行应信息共享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13:26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陈琰)央行、银监会昨天联合下发《关于防范信用卡业务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信用卡发卡和受理行为。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银行中介代理公司”、“贷款中介”等名义,为客户代办信用卡并利用信用卡的透支额度和免息期,通过虚构POS机刷卡消费骗取高额手续费和银行资金。特别是在信用卡业务发展较快的大中城市,代办信用卡的非法中
介公然在当地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刊登“代办信用卡并全额提现”、“POS刷卡消费提现”等广告,将违规套现行为公开化,加大银行经营风险。

  《通知》对发卡行和收单行的相关业务流程作出要求,指出

信用卡发卡机构应严格审核申请人申请资料,慎重选择发卡营销外包服务商,对已确认存在以欺诈手段套现行为的信用卡,有权采取止付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告公安机关。发现不法中介骗领信用卡收取高额手续费和骗取银行资金的,应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打击。信用卡收单行应强化对特约商户的风险控制,对可疑和异常的商户交易及时监控。发卡行和收单行之间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提高对可疑持卡人和商户的风险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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