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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设定人民币理财门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 02:03 京华时报

  作者: 陈琰

  本报讯(记者 陈琰)银监会昨天发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征集意见稿,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新规定要求,银行出售保证收益型人民币理财品的起售金额应为5万元。

  意见稿规定,保证收益型外币理财产品的起售金额应在5000美元以上。保本浮动收益人民币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在8万元以上。为防止变相高息揽储,银行不能将一般储蓄存款
产品与理财计划进行强制性销售或捆绑销售。违反此项规定的银行,银监会将处以50万到200万元的罚款。银行在出售理财产品时,应在产品宣传单的明显位置向客户提醒理财产品可能引发的投资风险。

  意见稿指出,在存款利率未实现市场化之前,银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银行不能将电子银行作为理财计划的销售途径。银行还应设置个人理财业务的专业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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