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业务不能游离监管视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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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 05:5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就在五一节放假前夕,中国银监会召开了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一个重要话题就是如何加强和完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金融风险管理,并审议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这表明,日益红火的商业银行理财市场已进入到监管层的监管视野中。 事实上,无论是外汇还是人民币理财产品,都属于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商业
我们注意到,在继外汇理财产品推出后,人民币理财产品的销售一时间骤然升温,但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例如,以目前人民币理财产品看,这些产品大多是属于或明或暗地承诺保底受益的存款类产品,从某种程度上就是利用理财计划或产品进行变相高息揽储。但是,缺乏差异化的产品定位的趋同性,使得理财产品的复制速度惊人,各类中资银行纷纷推出人民币理财产品,由此导致了商业银行理财市场的盲目和无序竞争。 这种竞争也必然会对银行业产生新的风险隐患。就目前而言,人民币理财产品的资金运用都主要集中在银行间市场,随着人民币理财产品规模不断扩大,银行间市场是否有足够的市场容量来接纳是一个突出的问题,而如果银行间市场一旦发生变动如收益下降,就必然会对商业银行的资金安全及流动性产生难以预见的风险。另外,一些外汇理财产品往往又与境外外汇衍生产品进行挂钩,由此也会将境外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传递给商业银行。所以,银行理财产品在回避管制的条件下迅速发展起来的,但这些理财产品所暴露的诸多新的风险,反过来又促进了监管者设计出对商业银行发展理财产品的一些新的监管方法,这就有了近期中国银监会不断出台相关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措施。 针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此前中国银监会曾先后出台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日前又审议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由此显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激烈竞争及其可能产生的新的风险隐患,已引起了监管层的高度关注,并要防范和监控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等创新业务的风险。从已看到的监管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诸多措施分析,中国银监会并不想遏制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的创新业务,而是顺应这一发展趋势相应地完善新业务的监管体制及监管原则等,鼓励商业银行能深化新业务创新,来不断提高中国银行业的竞争力。可以预见,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已进入到一个快速发展阶段,对这一市场的有效监管,也成为监管层高度关注的一个核心问题。 作者:乐嘉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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