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蚕食市场份额 信托公司应协力自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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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 06:36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衡平信托 刘丽华 纵观我国目前尚在发展中的理财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信托产品、券商集合理财等产品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在本文中,笔者仅就银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与信托产品发行和收益率情况进行一个简单的分析,阐述一个观点,就是面对竞争激烈的理财市场,信托公司只有形成协力,才会在理财市场上占据应有的一席之地。
人民币理财产品:自光大银行在2004年成功发行170亿元理财产品后,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都在2005年2月先后推出了其人民币理财产品。截至2006年3月23日,全国各家银行共发行了33个人民币理财产品。其中,民生银行在2006年3月推出了预期年收益率高达5%的“人民币非凡理财第四期”,工商银行也在全国范围内于3月27日至4月13日发行期限一年100亿元的“稳得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信托产品: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国内共有50家信托公司共发行成立了475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总额485.84亿元。2006年1月份,共有13家信托公司发行了22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总额逾22亿元;2月份,共有15家信托公司发行了22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总额逾16亿元。 从表1及表2中,我们可以看出,近两年来,全国各个信托公司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预期年收益率,以及平均单个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的规模都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同时,截至2006年3月23日,据笔者不完全统计,全国各银行发行的33个人民币理财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为2.82%,10个1年期的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为2.58%。 为什么信托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远远高于银行的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却难以在理财市场的竞争中占据上风呢? 首先,是银行较信托具有较高的品牌、VIP客户,可进行宣传、可利用其网点在全国范围内销售、不受200份合同的限制等优势。其中,最主要的一点是银行在投资者心目中的品牌优势及其给投资者带来的安全性。 其次,信托业内部缺乏协力。虽然目前全国仅有50余家信托公司,但在同一地域内,信托公司间在项目资源、产品销售、预期收益率方面的竞争还是存在的。尤其是在信托产品的投资者相对较少的情况下,随着在外部理财市场对信托产品的销售带来的压力,同一地域的信托公司为了克服销售瓶颈,往往会采取竞相提高预期收益率的做法。 仅以同位于重庆的新华信托和重庆国投为例,据不完全统计,在2005年,重庆国投共发行了9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平均预期收益率为4.78%,新华信托共发行了12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平均预期收益率为5.63%。他们的预期收益率不仅高于西部地区4.65%的平均数,而且还远远的高于中部地区4.74%、东部地区4.75%的平均水平。(2005年东部地区平均预期收益率4.75%,中部地区4.74%,西部地区4.65%) 一个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期望的是在有利于整个行业良性发展下的竞争,在信托行业整体实力较其他金融同业薄弱的情况下,行业的协力发展就更加重要。如果全国的信托公司能够异中求同,以行业整体的形象出现在我国的金融市场中,增强整个行业的社会信誉,那么,我们将不仅仅在理财市场中逐渐占据一席之地,更能够在我国的金融领域中逐渐的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再次是信托公司还不合理的承担着风险溢价。信托业一直被认为是金融风险高度集中的行业,一般认为,信托项目的风险大于一般的银行理财产品,所以,需要信托投资公司付出一定补偿。但实际上,信托公司的投资者抗风险能力普遍不高,他们既没有承担风险的意愿,也没有承担风险的能力,很多的信托公司在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同时,就做好了承担项目风险的准备。投资者在未真正承担产品风险的情况下,却享有了相对较高的收益,增大了信托公司的融资成本,缩小了信托公司的盈利空间,对信托公司来说,明显的不合理。 在纷繁的理财市场中,信托公司惟有自强、协力,才会有一个好的发展,虽然信托业内强者恒强的“马太效应”已经初步显现,但是,相信无论是监管层还是各个信托公司自身,都希望我们的行业能够有所发展和作为,类似于2005年12月以中信信托为首的10家信托公司联合推出的、融资规模高达15亿元的“重庆地产集团贷款信托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我们的业内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如果信托公司能够更多的挥洒出这样的大手笔,那么,信托产品在理财市场中将会是另一番天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