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六方面加强信托公司合规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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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 15:3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中诚信托《信托投资公司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 与英美等发达国家的信托业相比,我国信托业仍处于发展初期,信托公司合规经营的意识不强,内部合规制度建设滞后,监管配套法律法规不完备等问题十分突出,已成为危及信托公司稳健发展、阻碍信托行业全面复苏的重要因素之一。我们认为,需要从以下六个方面来加强信托公司的合规制度建设。
一、推进信托公司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必须切实树立合规经营的理念。根据国家法规和银监会等监管机构对信托业合规经营的要求,大部分信托公司开始着力于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风险控制机制。但是也必须看到,仍有部分信托公司对合规经营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合规经营制度流于形式,这也导致了一些市场影响恶劣的事件发生,给信托业的复苏抹上了一丝阴影。 二、信托公司合规经营要从公司高层做起,培育企业的合规文化。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切实履行合规职责,倡导和推行诚信和正直的道德行为准则和稳健经营理念。努力培育公司员工的合规意识,在公司上下推行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促进公司内部合规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能够发展和创新合规文化,与监管部门沟通,提出对某些监管政策的意见,及时对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修正。 三、加快合规部门建设,完善信托公司的治理结构。国内大多数金融机构都成立了专门的法律或合规部门,合规部门在公司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从实践经验来看,只有设置独立的、强势的合规部门,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业务创新带来的法律风险。信托公司业务从项目的谈判到执行,都需要合规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同时要借鉴国外公司治理的模式和发展经验,不断优化和完善信托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内部监督水平,促进合规经营。 四、加强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建设,完善合规经营制度。信托公司要建立完善、高效的风险监控体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从业务流程和资金运行上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内控防范,以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健全风险控制和审计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监督的独立性;切实防范风险,特别是要加强对保底、挪用、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的控制,加强对证券市场、房地产等高风险领域业务的风险控制。加强对合规风险的识别、量化和评估,对信托公司开展新产品和新业务产生的合规风险进行深入调查,借助各种技术手段和工具,对潜在的风险进行量化分析,识别存在的违规问题和缺陷,实现对违规风险的实时监控和及时纠正。 五、加快合规经营法规体系建设。在我国当前的情况下信托公司的业务具有很强的可拓展性和创新性,资金运用方式灵活多变,合规经营则要复杂得多,监管法规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信托业务的发展。因此,为了保证信托业合规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必须加快信托业的监管立法,对信托行业的市场准入和经营运作进行规范;完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会计核算和税收等配套制度,规范和引导信托业的发展。 六、内外结合,加强对合规经营的监管。从持续发展的角度看,我国信托业的合规经营必须实现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的有效结合。加强信托公司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利用社会力量来监督公司的经营行为;加强对信托公司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并根据业务发展的情况适时研究制定和完善监管制度;进一步推进信托行业自律建设,做好行业自律,借助信托业协会的资源和力量促进信托公司的合规经营;研究制定信托公司合规经营的评价标准和规范指引,建立信托公司合规经营的定期评估机制和重大违规行为的报告制度。 总之,信托公司合规经营,既要不断完善内部法人治理机构,健全风险控制机制,更要从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等方面融入合规经营的思想。同时,信托公司的合规经营也需要外部法规和监管体系的综合配套。目前,我国信托行业历经五次清理整顿已开始步入正轨,但合规制度的建设仍任重道远,需要信托公司、行业协会、监管机构以及社会等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