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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房主出租风险 信托试水房屋租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 01:2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张翼)房主与信托公司签约,由信托公司担保房主的出租风险,承租人可按月付租金。记者昨日获悉,北京千万家房产公司签约泛易网络公司(中信信托公司授权经营“房屋信托租赁”业务的平台公司),成为京城首家经营“房屋信托租赁业务”经纪公司。此举标志着“房屋信托租赁业务”正式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目前,房屋租赁市场普遍存在实力差、信誉度低、租赁双方信息不对称、纠纷多、
投诉率高、政府管理难度大等诸多问题,而“房屋信托租赁”最大好处在于,信托公司是“名义房东”,将拥有房屋的租赁权,可以最大限度的增加租赁安全系数。具体而言,从房主的角度看,此举一方面通过金融机构信誉和操作,使得房主出租房屋及出租收益均获得保证,另一方面降低了如因承租人造成的法律问题等方面的各类风险;从承租人的角度看,承租人可以按月支付租金,并且在租房过程中将获得免除押金、免除预付等优惠;而从经纪公司的角度来看,由于“房屋信托租赁业务”中签约主体信用等级高,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以上所提到的问题。

  据推出此项服务的千万家房产总经理华国强表示:“目前我们只是试运行阶段,有了大量成功案例后,我们将加大力度推广这一模式,使京城百姓能更安心地出租与承租房屋”。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表达了不同观点。他认为,此举是将房主与承租人之间可能发生的矛盾,转变为承租人和信托机构之间的矛盾,债务关系发生跳转,信托机构将承担相应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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