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康:2005年强力解决信托公司历史包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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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 07:02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吴慧 发自北京 日前,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诚信托”)视察时指出,2005年,银监会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解决信托公司的历史包袱,根治信托公司违规、违法经营的痼疾。
某信托公司负责人昨天(7日)向记者表示,信托公司的历史包袱应该是信托公司重新登记前的旧业务损失形成的负债。“这个包袱不好解,”该人士称,“唯一的办法就是用钱来填窟窿。”但谁来拿这笔钱呢? 刘明康指出,信托投资公司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信托业务的运行规律运作,一切不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良好惯例的做法都要改过来。信托公司一定要端正经营思想,严格遵循“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宗旨,资金融通只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所需的延伸和补充。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2004年是信托监管工作做得最好的一年:监管指导思想最明确、监管队伍最整齐、监管工作最落实、监管规则完善的进度最快。2004年,银监会下发的信托监管文件总数达70个之多,制度性文件共11件。其中有属于完善信托基本制度、为信托业经营与监管打基础的规章制度,如:信托投资公司开设信托银行账户、信托专用证券账户、信托专用资金账户的规定,规范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和集合信托业务信息披露的规定,信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等等。 “根治痼疾,看来2005年银监会的监管力度要大。”该负责人称。 刘明康指出,信托公司要认真研究年金信托、资产证券化等创新课题,以及开发遗产信托等许多信托服务需求,拓展业务品种。 刘明康鼓励信托公司要积极与境外战略投资者合作,更好地解决信托产品的开发和风险防范问题,切实提高经营管理能力。据悉,目前已经有信托公司在和外资公司谈判,刘明康的讲话可谓明确表示了监管层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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