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17日 16:48 《理财周刊》 

  文 本刊记者/邢 力

  由于此前两会上早有多位代表委员提出过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建议,加之楼继伟部长不久前也曾经表达过类似的观点,所以此次全国两会上,楼部长再次批评《劳动合同法》,让这个话题成为舆论焦点也就不足为奇了。

  平心而论,“原本是为了保护自己利益的一部法律,因为过度保护了自己的利益,结果可能反而伤害了自己的利益”,这里面的逻辑关系,想让缺乏经济学思维的普通民众完全理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从经济学角度看,《劳动合同法》中对于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的确会让企业在招工时有所畏惧,员工不想干了随时可以辞职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是老板如果不满意员工怠工表现想要开除员工却需要承担额外的赔偿金,如此一来,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企业用工成本。尤其在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作为财政部长的楼继伟公开炮轰《劳动合同法》,看来也真是急了。

  不过也应该看到,围绕《劳动合同法》的功过是非,是自2006年《劳动合同法》开始起草制定时就一直存在的。特别是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伊始适逢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更引来了对《劳动合同法》的颇多争论。由此可见,经济向好时,《劳动合同法》往往被遗忘,但一遇经济困难,《劳动合同法》就又被提起,成为争论的焦点。

  然而庄严的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不能完全跟着经济形势走,经济好搞一套法律,经济不好又重新搞一套法律,那这个国家将成何体统?

  一方面,《劳动合同法》本身以及在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未签合同的法律责任、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订立和解除条件、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等,的确可以在大量实证调查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作出审慎的修改和完善。另一方面,《劳动合同法》也不应成为企业负担重的“替罪羊”。

  众所周知,今天中国企业主要负担除了人力成本的不断攀升外,更大的压力和负担来源于居高不下的税收和社保负担。数据显示,企业的平均税负在4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60%。尤其是让企业感觉压力山大的社保负担,是由《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想要切实降低企业负担,还应该修改《社会保险法》。

  归根到底,社会蛋糕永远都是在企业、员工和政府之间做分配,企业压力大,要给企业减负,不能只从员工利益开刀,政府更应该当仁不让带头牺牲自己利益,来稳定中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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