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27日 15:31 《财富管理》 

  文?郭升玺

  【导语】

  由于CZI的拥有及控制者仍为扎克伯格,这样的企业结构对于扎克伯格夫妻而言,无论是在投资、对非营利组织提供资金还是对公共政策的立场上,都保有更大的自由度和灵活性。

  【正文】

  最近Facebook创办人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在喜获千金后出人意料地宣布:他及妻子陈慧娴(Priscilla Chan),将捐出其持有的99%Facebook股票(市值约为450亿美元),用于“推进人类潜能及促进平等”。

  这个消息在全球迅速扩散且广受赞赏,国内有许多媒体呼吁中国企业家能够以此比照设立公益信托或慈善信托。然而这篇充满爱与关怀的新闻,似乎对整体的法律架构稍有误解,故在有限篇幅内,笔者将简单分析该则案例。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扎克伯格这次设计的公益架构,并非采取一般谈及的慈善信托或慈善基金会,而是在2009年就创设的一家名称为“Chan Zuckerberg Initiative”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CZI)。

  为什么扎克伯格不选择明明可以得到立即税务优惠的公益信托或基金会结构,而是选择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其公益法人呢?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简单分析:

  小扎心中使命与公益信托要件之冲突性

  从信托来看,信托设立人的目的是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一般称之为“公益信托”。公益信托之受益人是不特定的公众。与其他私益信托相比,公益信托具有许多特殊性。

  首先来看成立要件:除一般信托的成立要件以外,公益信托必须具有符合公共利益及目的公益性(Charitable Nature)之要件。以英国的信托实践来看,目的公益性分为救济贫穷、教育发展、传教以及其他有利于社会利益实现的目的。而美国则另外增加了健康目的及政府或社会目的。

  “不特定受益人”是判断公益信托是否成立的关键要素之一,如果一笔资金转至信托,其收益定期分配给一部分公众,而不考虑受益人是否需要或符合其目的公益性,则该信托可能会被认定为私益信托而非公益。如果设立的信托经法院裁定不符合公益信托的要件而无效,信托财产将改为信托设立人继承人持有。

  扎克伯格夫妻所捐赠的Facebook价值450亿美元的股份,将用于促进小扎内心一个宏大的“硅谷型世界观”,而不是捐给已经在发展中国家运作的慈善机构。这么大的资金量结合了扎克伯格心中的宏愿,其初期模糊的标的定义为“推进人类和促进平等,且不对任何标的设定一具体路线”。之后扎克伯格进一步选择从“个性化学习、治疗疾病、人际联系及建立强有力的社区”为其提供基金最初的四个方向。但这四个领域还是很广泛,且这都是扎克伯格之前通过CZI已经提供资金的具体实践经验。

  我们可以了解这位年轻的网络大亨对于世界的长远眼光,是需要时间通过具体实践来逐渐累积落实的,但这种阶段性及高度灵活性的操作需求,如果落在公益信托的要件下,就可能产生认定问题。

  举例而言,如果扎克伯格设立一个公益信托想要促进清洁能源,用信托收益投资到清洁能源研究,这时应该符合公益信托的要件;但如果想先从自身周遭环境开始实现清洁能源,因此决定从信托收益内拨款,为所有旧金山地区的住户提供2000美元购买电动车的补助款项,来鼓励旧金山居民使用清洁能源,这时该信托仅对一部分确定的指定群众有利,就有可能被法院裁定为私益信托而非公益信托。

  进一步从美国1951年“Shenandoah Valley national Bank v.Taylor”的判例中来推断,如果扎克伯格采取公益信托结构,在其分配或提供资金的对象及方式上,很有可能在某个节点会被提交到法院,裁定其设立的信托是否为公益信托。如果被裁定并不符合公益信托要件,该信托资产则会由扎克伯格的继承人继承。如此一来,对其提供资金的模式就受到极大限制,其公益信托在未来有被裁定无效的风险。

  因此,扎克伯格举出他通过突破能源联盟(Breakthrough Energy Coalition)将在清洁能源私人投资及资助CDC埃博拉病毒研究和旧金山医院等例子,来解释为什么使用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其慈善机构:“对于我们而言,最重要的是灵活性,而不是应该如何架构。”

  公益信托的限制性

  由于一般公益信托的委托人,其一个目的是希望通过公益信托的捐赠,来取得税务上的减免,因此在对公益信托等组织的管理上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以美国为例,不仅联邦政府对于各种公益组织限制相当严格,通过惩罚高开销、低收益的信托,来保证信托投资的效率,

  而各州政府也对保证公益信托的适当管理承担了主要义务。

  对于每年无法贡献捐赠价值5%收益的私人公益基金会,也会实行实质的税收惩罚。如果该基金会的收益低于其捐赠价值的5%,而又不想负担惩罚性税率,则基金会必须用本金来补足差额。而扎克伯格则表示为了达到其使命,CZI“必须作出长期投资,会超过25、50年甚至100年……”,这在公益信托的架构下可能会产生逻辑上的冲突。

  另外,公益信托也会因为其目的“违反公共政策”而被判定无效,比如为了改善美国医疗保险机制设立的信托可以为公益信托,但是为了支持推行医疗保险新政,奥巴马所属民主党的信托就不是公益信托。

  也就是说,有别于有限责任公司,公益信托或慈善基金会既对投资于营利型企业有诸多限制,也不能从事政治游说等行为。

  而我们看到CZI在其社交网站内直接表明“必须建立技术来做出改变……必须参与政策和宣传游说……必须支持在各领域最强大和最独立的领导人,与专家合作比试图带头努力更为有效”。如果依照公益信托的定义来执行,CZI这些为了达成“进一步促进人类发展的使命”而明确采取的游说、投资等模式都将受到严格限制甚至禁止。

  扎克伯格也在其个人社交网站中表示:“Chan Zuckerberg Initiative之所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结构,而非传统的公益信托或慈善基金会,这可以使得我们通过为非营利组织提供资金、进行私人投资以及参与政策讨论、游说的模式来达到我们的使命。”也就是说,扎克伯格不设立信托结构,就是不想让自己的资金使用还受到公益信托的限制。

  公益信托之类似原则的不确定性

  类似原则(theCy-presDoctrine)中,cy意为“这,这里”pres意为“接近,附近”。类似原则是衡平法上对法律文件进行解释的一项规则,指如果法律文件按其字面意义生效将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合法,则可以借类似原则使当事人的目的尽可能得到实现。

  在设立慈善用益权的赠与中,尤其是在用语模糊或不确定的情况下,必须通过解释来探求设立人的真实目的时,也同样适用类似原则;如果设立人曾表达过一般性的慈善目的,但由于某种原因,该目的并不能以设立人所特别指定的方式来实现,则法院依照类似原则将享有衡平法的权利,仍可以执行这种为特定慈善目的而建立的信托,即将信托财产运用于与初始信托尽可能类似的目的上,使该信托继续存在。

  在公益信托中,如果信托目的不能实现或已达成目的而仍有信托资产,或者实现该目的已经无意义时,则公益性托并不终止,法院将使信托财产运用于与初始信托“尽可能类似”的其他公益目的。如果是一个国际性公益信托,这种“类似原则”的适用条件及适用方式并不相同,决定适用类似原则的单位,某些国家为法院,某些国家则为信托的主管机关。

  因此,如果扎克伯格采取公益信托的结构,日后应依照当地法律来适用类似原则,万一其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该公益信托是否仍能依照类似原则继续存在?这些问题融入了冲突法的论点后,更增加了扎克伯格设立公益组织目的及结果是否一致的不确定性。

  公益信托的法律适用冲突性

  由于扎克伯格这次主要捐赠的是其持有的Facebook股票,因此又牵涉到动产公益信托的法律适用。一般来说是依照法院地法以及信托管理地法双重标准,并采取重叠性冲突规范。而在一般实践来看,对公益信托管理监督是由管理地法院管辖。

  但问题来了,扎克伯格住所地及财产所在地皆为美国,假设其设立的公益信托在离岸法区B国,其信托资产其中一个目的是要发展全球个人化教育系统,但“全球”的定义并未排除与美国政府有敌对状态的地区或国家。这时扎克伯格的住所和财产所在地的美国法院对此有管辖权,即使依照法院审查流程,在B国已有受托人管理信托且依照该国法律财产移转有效,且设立人已出具资产汇出指令等条件皆符合。但该信托目的是否“符合法院地政策”,则可能会依照美国的世界局势而有变数。

  受托人履行公益信托的差异性

  如果扎克伯格在美国设立公益信托,依照英美法原则,他作为委托人没有权利要求受托人履行其公益信托,这种权利应为各州检察官或对信托资产拥有特殊权益的受益人所拥有。但自1999年后,美国开始允许公益信托的委托人针对受托人提起诉讼。由此可以发现,如果设立的是公益信托,受托人对于委托人的目的及执行,仍然在执行方向上有着一定程度的差异风险。

  捐赠出于超级避税计划?

  有人认为这次捐赠是个超级避税计划,由于馈赠是股份而非现金,扎克伯格可因此避免缴纳资本利得税等较高的成本。这点笔者认为,扎克伯格通过使用有限责任公司而非直接设立慈善信托,在税率豁免的受益上面是不会立即产生。如果扎克伯格的意图只是为了单纯避税,那本可以简单地设立一个慈善机构,并立刻享受立竿见影的税收优惠,其有限责任公司日后如出售股份,则仍然需要支付资本利得税。

  由于CZI的拥有及控制者仍为扎克伯格,慈善专家认为这样的企业结构对于扎克伯格夫妻而言,无论是在其投资、对非营利组织提供资金乃至对公共政策的立场上,都保有更大的自由度和灵活性。并在游说立法者或从事其他政治活动上保有充分的自由,在与营利企业合资上也有着最大的运作空间。

  作者系睿璞家族办公室创始人。

  本文发表在《财富管理》杂志2016年1月刊上,转载请注明来源、作者。微信号:WEALTH财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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