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8日 15:41 《钱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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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P,在野蛮生长的状态下,2015年的交易额竟然超过了1万亿!大家去查查2015年中国的GDP才多少万亿啊!不过这种野蛮生长也是拜监管层所赐,大家都知道银行归银监会管辖,证券基金归证监会[微博]管辖,保险归保监会管辖,可就这互联网金融、P2P,归谁管?没几个人能说清楚吧,况且,从事金融类活动不用类似的金融牌照,真可谓奇葩至极。

  某租宝事件发生后,估计P2P这事儿闹大了,看来不管也不行了。于是,在2015年行将结束的12月28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官网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业界期盼已久的P2P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终于公开。

  意见稿长篇大论,文化水平不高的看不懂,文化水平高的看完会睡着。好在总有那么一群“段子手”,竟然把这份《管理办法》“译”成了白话版,且通俗易懂,我们先为大家总结一下白话版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首先,你们是信息中介,别想多了。公司名字一定要包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别整神马高大上的金服!

  2、既然是网贷,线下理财门店都给我关了,绝不允许第二个e租宝出现!出于风控需要,线下资产端可以继续做。

  3、四项基本原则: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4、网贷行业应当风险自担,你们务必做好信息披露,这样才能避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

  5、你们中很多人爱惹事,群众对你们意见很大,故银监会牵头,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协同,地方金融办主抓,一起来管你们。

  6、既然是信息中介,就不需要银监会审批了,你们要干,直接找地方金融办备案,不设注册资本门槛。

  7、你们是新生行业,不想下狠手,但给我记住了,这些事情不要做,不然有你们好看:不可自融、不许吸存、不可担保、不可承诺保本保息、不可拆期限、不准做代销、借款不能进股市、不许做众筹等等。

  8、你们主业是做小贷,大标要谨慎,别玩火。某某创投我就不点你的名了。

  9、服务费可以收,不许吃利差!要有政治觉悟!说好的普惠金融呢?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懂不懂?

  10、必须找银行做资金存管,必须。

  11、金融不是儿戏,信息披露要严格,向银行业学习。我还要搞一个网络借贷行业中央数据库。

  12、给我听好了,必须对出借人做风险评估与分级,不得代客户行使投资决策。所以,你们搞的理财计划、活期产品要整改!

  翻译的帅呆了有木有?高手在民间,真是名不虚传。

  紧接着,在2016年伊始,北京上海深圳就接连暂停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注册。这说明,管理层要玩真的了,P2P终于有人监管了!

  其实,P2P行业的发展与前几年的团购十分类似。当年几千家甚至上万家团购企业在一两年内蜂拥上线,团购行业名噪一时。但经过短时间实践,不盈利导致烧钱没有了方向,最终团购行业形成自发洗牌模式,到目前我们常用的也只剩下了大众点评、美团、百度[微博]糯米这3家了。

  P2P一定也逃不出这个“怪圈”,三五千家对这个行业来说太多了。而P2P与团购相比较,其对全民的刚性需求来说,要远胜于团购。因此,一线城市暂停P2P公司注册,并不是遏制行业发展,而是加速行业“去粗取精”的过程。

  有了监管,就有了标准;有了标准,对投资者和理财市场就是一个难以比拟的巨大利好。

  监管春天的到来是否意味着我们再也不用提心吊胆的为了多出的那点利息而冒着铤而走险的心态了?大家都母鸡啊,拭目以待吧。(文/运帷 图/网络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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