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9日 14:10 《钱生钱》 

  新加坡,世界著名花园国度,曾经的亚洲“四小龙”之一,而举世瞩目的“习马会”,更令“狮城”新加坡成为日后华夏和平统一的荣耀见证之地。说起新加坡,除了其高效的经济发展与城市美景外,我更感兴趣的就是它的“高薪养廉”。为啥贪官在这个国家生存不下去?新加坡的“反贪之术”,又会给我们什么启迪?

  先说说这“高薪养廉”,顾名思义,就是你若成为一名新加坡的公务员,国家会给你发充足的薪水,保你生活富足衣食无忧,根本就不会滋生“贪”的欲望——像新加坡总理的年薪,一般都会位居世界首位。2012年,总理李显龙的年薪削减36%,也照样达到了17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082万元),而像政务部长或其他顶级公务员的年薪也在110万新元(约合人民币494万元)左右,常任秘书的年薪约为60-70万新元(约合人民币270-314万元),中级官员则为10多万新元(约合人民币45万元)。而新加坡的居民家庭人均月工资收入为3142新元,算下来一年也就不到4万新元(约合人民币18万元)。公务员根本用不着贪,就能享受富足的“上层”生活,又何必提心吊胆,惶恐度日呢?

  再者说了,即便“贪污”已成为你的日常习惯,不靠着权势揽点儿金银细软,似乎就是对自己人格的侮辱。对于你这类人,新加坡祭出的武器就是——城管!不对,是“贪污调查局”。我告诉你,这个机构可了不得,它拥有类似于美国联邦调查局独立的秘密调查权,只对总理负责,可以不用逮捕证逮捕任何涉嫌贪污受贿的人。“只要你一旦涉嫌贪污,它就可以采取卧底、窃听、录音等方式搜集证据,而且在执行重大任务时,还可以动用武力搜查任何地方、任何账目,并有充分权力要求任何人揭发或交出所需要的全部材料、文件或物品!”当然,你也不用担心它会成为某些政治对手栽赃陷害的“工具”,因为新加坡的贪污调查局并没有对涉嫌贪污行为的检控权和定罪权,但即便如此,也够让贪官们玩命地胆颤心惊了!

  还有,在新加坡“当官儿”,你必须得进行严格的财产申报。“新加坡政府指导手册中的《行为与纪律准则》第135至第139条规定,公务员初任公职时及之后每年均须申报其本人在公开及未公开公司的股份、房地产(自住房屋除外)等方面的利益和投资情况,其配偶、依靠其抚养的家庭成员以及那些可能引发利益冲突的利益和投资情况,尤其是在未公开公司的投资情况也需要申报。”更为“奇葩”的是,在新加坡当差,贪污不行,自己没钱也不行!换句话说,你虽然薪水挺高,但你拿着钱去投了股市,结果弄得自己陷入财务困境,那在新加坡就会面临被革职的纪律处分。我想这个原因很简单——你是个公务员,自己却没钱,就肯定会想方设法“顶风作案”,机智如新加坡,消灭你于萌芽,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除此之外,据说新加坡治理贪腐还有一个“终极大杀器”,那就是所谓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所谓中央公积金制度,即在职公职人员每月工资的40%为公积金,存在银行里等退休后才能支取,这个40%只在个人工资中扣除22%,另外18%由国家补贴。公职人员退休后没有退休金,而是领取在职期间积存的公积金。”诸位想想吧,这贪污腐败不被抓住,算是福大命大,若万一被逮个现行,将几十万的公积金全部上缴国库,空留一身囚衣,铁窗泪千行……那这个代价,岂不是太大了?

  有人或许会说,新加坡才多大点儿,官儿才有多少?再者说了,人家经济发展水平多高啊,国情不同,体质不同,不能将“新加坡经验”强加于中国的反贪事业中。这话虽然没错,但新加坡从“贪腐成风”到“清廉闻世”也用了一甲子的时间!“反贪信心不灭+雷霆惩治手段”,或许就是新加坡带给中国的最好礼物吧!(文/巨兔 图/网络供图)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