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17日 14:49 《钱生钱》 

  原来一直能听到这样的争论:到底是“互联网金融”还是“金融互联网”?在所谓的业内人士争得头破血流之时,监管层的几条“新规”着实给了这个新兴“行业”一记闷棍。现在看看,无论是媒体还是论坛,消停多了吧。

  咱们先来看看第三方支付。央行[微博]《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一次重申了传统金融机构主渠道的作用。支付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手段与基础功能,官方金融是当仁不让的主力,非银行支付机构只是传统银行支付体系的终端助手,只限于小额、快捷、便民支付。说白了,银行还是老大,你们老老实实的当小弟,让你做什么就做什么,别干些“不该做的”。以此推论,非银行支付机构产生有价值的流量、数据及积聚资金的能力将被严重削弱或基本丧失,当下可圈可点的盈利模式无法存在,其自身价值只限于提供有限的便捷功能,沦为提高客户支付体验的简单工具。在这种情况下,绝大部分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独立商业机构的生存机会已几近于零,只能成为一个附属工具,活下来的机构将屈指可数。

  接下来分析一下几乎成为互联网金融代名词的P2P。从P2P的当前状态看,其营销手段、获客成本、服务方式及资源整合等互联网本应具备的优势并未能在资金与资产的两端充分体现。在资金端,几乎所有的互联网金融组织均无法获得公众存款的资金成本,以高额的利息、刚性兑付的模仿来吸引投资人,使其无法在体系内消化风险成本,无法摆脱用资本金买单及庞氏骗局的阴影。在资产端,P2P选择小微企业信贷作为重点方向有可能也是错误的。弱势群体的信贷本身是高风险的,难以盈利的,在经济上行期这一问题尚不明显,但经济下行期便成为机构杀手。P2P,就这两端,现在哪一头都没做明白。更要命的是,P2P现在连个“名分”都没有,整个P2P行业竟然没有一个官方指定的“牌照”。当下绝大部分P2P抓取客户的方向错了,真正的客户不是投资人而应是借款人。借款人才是真正的消费者,投资人只是产品的提供方。试想淘宝上只展示几款几乎一样的产品,而没有消费者入口,这将是一种什么样的场景?

  还有一个听起来很时髦的词儿--众筹。众筹本应是一个极其小众的市场,全民众筹本身就很可笑。中国股权投资的法律、经济环境均不甚理想,传统的股权投资行业本身就存在着诸多矛盾,因此一哄而上的众筹活动在缺乏健全制度保障的情况下,很大可能会沦为骗子与无良者的温床。无论是投资人还是被投资人,我们均未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也不具备公平、透明、法制的交易环境。预计中的众筹管理办法也将会比较严厉以控制社会风险,在此无需多言。

  分析完这些,大家觉得互联网金融还有戏吗?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热是在中国金融垄断+中国式浮躁+资本泡沫的形势下,被一步步催生起来的。其生长的基础并非是中国互联网经济的规模,而是中国金融官方垄断迫使民间金融资本寻找突破的另类结果,这是中国互联网金融不同于其它发达国家的根本原因。互联网金融只是这种冲突的一种表现形式,说白了也就是线下民间金融的线上化,但是传统金融的牌照无法突破,怎么名正言顺的成长?还有,互联网金融绝大部分产品并非是革命性的金融创新,而是国外产品的国内化,通过资本的包装,可以名噪一时,可一旦潮水退去,发现竟然全是裸泳者。

  这也许就是中国“互联网金融”真正的悲哀所在。(文/博闻 图/网络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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