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支付行业热切期盼牌照发放的时间点,支付行业又一重磅监管规定出台。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公布“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管理意见”),未来商业预付卡发行将进入“实名制”时代。根据管理意见,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得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得超过5000元。而购买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商业预付卡将采取实名登记,同时单位一次性购买金额在5000元以上预付卡(个人一次性购买5万元以上)需使用转账方式购卡。
据一位靠近监管部门人士解读称,预付卡管理办法主要是为防范利用商业预付卡、套现、偷逃税款以及行贿受贿等行为,堵住反洗钱的漏洞。不过令支付行业人士意外的是,该管理办法并未对预付卡备付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明确。
监管旨在防范洗钱、套现
“没想到预付卡管理办法这么早出台,对于大企业来说是好事。”北京一家开展预付卡业务的支付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他认为该监管规定在明确预付卡监管原则的同时,更重要的出发点是防范借助预付卡的洗钱、套现、偷逃税款以及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
一位靠近监管部门的人士也表达了类似观点,他表示,管理意见的核心是对预付卡机构在实名制和购买方式上约束。根据管理意见,商业预付卡将建立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
此外,商业预付卡还将实施非现金购卡制度。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以上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同时,管理意见还要求预付卡企业对购买人的购买信息进行详细记录,而商业预付卡发行也有限额。监管部门要求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这跟此前市场上讨论的(预付卡)管理细则有一点差别,监管部门出台这一意见是想堵住反洗钱的漏洞,并非要限死预付卡企业。”上海一家商业企业负责预付卡发行的人士对记者表示。
记名预付卡不设有效期
令支付行业人士意外的是,该管理办法并未对预付卡备付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明确。管理意见只是规定,“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根据发卡人不同,商业预付卡分为两类。其中,一类是专营发卡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而另外一类则是由商业企业发行的,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的单用途预付卡。而本次管理意见也明确,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多用途预付卡。而对商业企业发行的单用途预付卡,商务部门则将适时出台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发行预付卡。
预付卡竞争格局将生变
有支付企业预计,管理意见对预付卡“实名制”的要求将会影响个别预付卡企业的经营模式。“之前确实存在借助预付卡洗钱的现象,而且规模还不小,新规定之后,预付卡企业会受到一定影响。”一位来自支付企业的人士对记者称。不过,对于该问题,预付卡企业一致地避而不谈。昨日,多位来自预付卡企业的人士都不愿正面评论这一问题。不过,这些人士一直认为,管理意见的出台有可能会改变现有预付卡的竞争格局。
不过,在管理意见中,并未规定备付金的具体管理办法。“预付费卡里有一块不为人所注意的“潜在费用”,就是当其一般作为送礼等人情支出时,接收方往往在用到最后卡里还剩几元零钱时就将卡弃之不用,这笔资金积累起来也相当可观。如果监管部门严格监管的话,预付卡企业的“灰色收入”将会大大减少。
“如果按照新规定,很多预付费卡机构的资金来源可能就会遇到问题。”上述支付业人士坦承,如果预付卡机构对于备付金和预付卡残值失去了过去的完全控制权,很多机构将面临亏损。
而一位预付卡企业人士也指出,未来预付卡发行企业还将面临银行预付卡的挤压。“银行预付卡侵蚀第三方支付卡市场份额的情况是一定会发生的。因为它有银联的支持,这种到处都有的结算系统,有可能使得银行预付卡形成一家独大的形态。”该人士预计。
南都记者 王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