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日前获批,作为投资者而言,到底该如何参与这项新兴业务?投资者是否有准入门槛?可能承担哪些风险?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业内人士。
所谓融资融券,是指证券公司向投资者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借证券供其卖出的经营活动,或者说,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借入证券卖出的交易活动。
需要明确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投资者都能够参与融资融券。根据2006年8月1日实施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股民是不能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此外,业内人士也指出,证券公司出于安全考虑,可能还会对客户资金量提出要求,这意味着资金量小的散户们也很难参与融资融券。
那么,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又如何参与其中呢?根据有关规定,参与融资融券需要开设专门的账户。投资者先要向证券公司提出申请,证券公司会对其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进行征信。随后,证券公司会与符合条件的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签订合同时,投资者要向证券公司申报其本人及关联人持有的全部证券账户。证券公司再根据客户的申请,开立实名信用证券账户和实名客户信用资金账户。
在完成申请后,投资者须向证券公司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证券充抵。证券公司会将收取的保证金以及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价款,作为对该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担保物。证券公司会逐日计算客户交存的担保物价值与其所欠债务的比例。当该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时,会通知客户在一定的期限内补交差额。若客户未能按期交足差额或者到期未偿还债务的,证券公司会立即按照约定处分其担保物。不过,由于目前证监会尚未出台有关保证金的相关细则,因此保证金究竟按多少比例收取,尚无定论。
此外,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投资者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且不得展期;融资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的,应当以卖券还款或者直接还款的方式偿还向证券公司融入的资金;融券卖出的,应当以买券还券或者直接还券的方式偿还向证券公司融入的证券。简单地说,就是“借钱还钱,借券还券”。
同时,由于证券公司只能使用自有资金和证券对客户进行融资融券,这意味着在业务开展初期,投资者可以获得的资金和证券规模都会比较有限。
最后,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由于保证金存在“放大”作用,因此投资者在盈利时收益会被放大,但同样的,一旦出现亏损,损失也会被放大。而且如果透支比例较高的话,投资者还会面临较大爆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