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3月至1982年4月李葆华同志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1979年12月被推举为中国金融学会名誉会长。1980年5月被委派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国理事。1982年6月当选为中国钱币学会名誉理事长。1982年9月至1992年10月当选为十二届、十三届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李葆华同志是中国共产党七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八届、十届、十一届中央委员,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特邀代表,第二届和第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作为革命先烈李大钊的长子,李葆华同志从小受到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熏陶,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坚强的无产阶级党性。在其一生的革命历程中,无论走到哪里,在任何工作岗位上,都以其坚定不移的革命原则性和平和宽容的团结性感染着周围的同志,他坚持真理,实事求是,以对共产主义事业矢志不渝的精神,全心全意地投入到革命工作中,出色地完成党和国家赋予的使命。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他始终坚持把自己置身于人民群众之中,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