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菊如,1954年11月至1964年10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1901年出生,福建龙岩人。出生于贫苦店员家庭,早年到江西学徒当店员,后出走南洋印尼等地谋生,早年在印度尼西亚参加反帝大同盟和救国会,从事华侨爱国进步活动。1930年回国返闽西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9月任闽西苏维埃政府工农银行委员兼会计科科长,参与创办闽西工农银行,1932年1月调到瑞金,协助毛泽民筹备创办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曾任中央苏区国家银行处长、财政部局长。1934年10月随中央红军长征,任由国家银行组成的军委第二纵队十五大队党支部书记。长征到陕北后,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国家银行副行长。抗日战争时期先后任陕甘宁边区政府财政厅厅长兼边区银行行长、中共中央财政经济部副部长、西北财经办事处秘书长等职。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冀热辽分行行长、晋察冀边区银行冀热辽分行经理,东北统计局局长、东北银行总经理、东北财经委员会秘书长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任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行长、中共党组书记等职。是中共七大、八大代表,被选为第四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1981年1月6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1955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他具体主持全国新人民币的发行工作,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出发,采取了混合流通,无差别兑换等措施,并精心细致地进行了准备工作和兑换工作,对货币的正常流通和币值的长期稳定,都起了重要作用。曹菊如同志还非常注意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对于财政、信贷、物资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有极深刻的研究,并用以指导工作,收到了好的效果。曹菊如同志对建立独立的、统一的、稳定的货币制度和社会主义金融体系的历史功绩是不可磨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