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上海市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透露,在上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条件成熟,市场需求也很旺盛,希望上海成为首批成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城市
日前,中国银监会发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拟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所谓的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居民可向消费金融公司贷款购买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也可向其申请用于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的贷款。
在日前召开的上海市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透露,在上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条件成熟,市场需求也很旺盛,希望上海成为首批成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城市。
承受宏大使命在当前背景下,消费金融公司成立意义重大,此次《试点办法》的出台,是为了贯彻我国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战略方针,通过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以促进消费需求的增长,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
业内人士指出,专业的消费金融公司能给消费者提供更专业化个性化的消费产品,提供的服务也会更好。这次银监会把消费金融公司业务范围中的房地产和汽车贷款刨除在外,就是为了扶持车市、楼市之外的消费领域。
“房子与车未必人人买得起,但是家电等耐用消费品,装修、结婚、旅游等个人消费却覆盖了几乎所有人群。更贴近普通消费者的消费金融公司贷款,也将体现‘短频快’的特点。目前房贷规模超过3万亿元,消费金融如能达到房贷的10%,就可形成3000亿元-4000亿元的总量,对扩大内需的作用不言而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
此外,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的设立,还被赋予了促进中国经济转型的使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陈琼认为,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这样一类新型金融机构,是促进我国经济从投资主导型向消费主导型转变的需要。“我国是消费需求不足的国家。按照国际惯例,一国人均
GDP超过2000美元,消费将进入快速增长期。我国在2007年人均GDP达到2456美元,但最终消费率却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通过设计消费金融公司,可以促进个人消费的增长,从而推进制造商和零售商的产销量的增长,并带动相关产业的需求,改变GDP对出口和投资的过度依赖,支持经济可持续发展。”陈琼指出。
生存压力不小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从事消费信贷服务的金融机构较少,消费贷款占贷款总额比例不到12%,消费信贷业务品种很少,只有汽车、住房贷款和信用卡业务。以耐用消费品为对象的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信贷只有个别商业银行和商业担保公司联合办理。而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具有额度小、无担保、期限短等特点,有点类似银行信用卡业务。但银行内部人士指出,消费金融公司要从银行“抢”到一杯羹,也不是那么容易。
消费金融公司如要和银行形成一定竞争,其专业化程度将被要求很高,贷款申请的便捷性,审批、放款的快慢,贷款利率的高低、还款方式等因素都是对消费金融公司的考验。就拿贷款利息来说,信用卡可享受50天左右免息期,而现在大多数信用卡又支持分期付款,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利息必须低于信用卡分期付款费用,才能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并且,商业银行信用卡的使用范围也在逐渐扩大,同样涉足到装修、旅游、婚庆等消费上,这让消费金融公司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项目的优势难以凸显。
除此,目前我国个人征信体系还并不成熟,对于在短时间内甄别个人信用情况还是比较困难,如何在快速放贷的同时,又兼顾放贷风险,也是对于消费金融公司的一大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