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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品登场 市场自律管理跟进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7日 00:25 金融时报
见习记者 牛娟娟 《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07年版)》近日签署。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内的四十余家交易商协会的首批签约会员,在签署主协议时纷纷表示:此举对推动银行间市场发展,提高交易效率,防范交易风险有着重要作用,标志着我国银行间市场统一的场外衍生品主协议进入实施阶段,我国银行间市场与国际接轨又迈出重要一步。 主协议:“继承”与“创新”的结合 自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推出债券远期交易以来,我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发展迅速,交易量迅猛增长。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人民币汇率和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的大量涌现,此前“一个产品、一个协议”的做法已经不能适应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 新成立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组织市场成员推出了《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专家指出,该协议的发布标志着我国金融市场管理模式的转变,市场自律管理的作用开始发挥。通过协会形式组织市场成员加强制度规范和产品创新是一种新的探索,将不断推进我国场外金融衍生产品又好又快发展。 据了解,国际上通常由行业协会制定统一的标准化文本(如ISDA主协议)来减少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本次推出的协议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定义、履约保障品的提供和计算、支付及违约、合同的转让等细节作了明确规定,既继承了ISDA主协议“一个主协议覆盖多种产品”的重要理念,也继承了若干重要的衍生产品交易基础制度安排,如净额制度。此外,新协议实现了“三个制度创新”和“一个产品创新”,即在单一协议原则、净额结算安排、转让式履约保障、信用衍生产品的提出和运作上,弥补了基本法律在衍生品交易方面的缺失。可以说,这个协议是“继承”与“创新”的结合。 年利达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律师张昕表示,新协议将市场实践合约化、制度化,以合约的形式体现了业务规则,将中国的实际情况与国际经验有机结合起来,是一部接近国际市场的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和法律意义的协议。 金融衍生产品:因风险而生 一直以来,因为金融衍生产品天然具有的杠杆功能,一提到金融衍生产品,很多人都会直观地反映出“风险”二字。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穆怀朋表示,来自金融市场、金融产品以及信用等领域的众多“不确定性”带来了金融风险,金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而非金融衍生产品带来了“风险”,与此相反的是,金融衍生产品恰恰是分散风险的工具。 穆怀朋指出,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已经发展到了相当规模,金融市场的参与者群体日益广泛,随着政府大力推动直接融资,金融市场结构也在发生史无前例的变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市场参与者都有使用金融衍生产品来管理和防范金融风险的需求。 应该说,在今天的中国发展金融衍生产品,恰逢其时。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李扬表示,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客观上还具有理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效果,并可提高传导效率。随着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的不断深入,利率风险凸显,金融机构持有资产的利率敏感性大幅上升,发展利率衍生产品、管理利率风险,已经成为各类金融机构的当务之急;而未来的信用风险将成为银行机构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所以为了尽快分散这些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在中国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要优先发展利率和信用衍生产品。 "三大原则"勾勒中国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之路谈 到如何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穆怀朋用"三大原则"勾勒出市场发展之路: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有序发展、协调发展和安全发展。 穆怀朋指出,要遵循客观规律有序发展,这个"有序"包括三方面:首先要遵循产品渐进的原则,在大力发展金融基础产品的基础上推进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其次,在发展衍生产品的过程中要依照其内在的次序,由远期依次向期货、期权、互换等不同衍生产品类型推进;再次,参与者参与市场的程度也要讲求次序。"我们不求一下子扩张成很大的市场,而是应稳步发展。" 此外,实现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协调性也是发展中国金融衍生产品的重要方面。要注重金融基础产品与衍生产品的协调发展,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的协调发展,金融产品与外部环境的协调发展。监管部门之间也要互相协调。安全发展的重要要求就是加强监管,这里除了监管部门对系统风险的监管和行业组织的自律行为,最重要的是要靠金融机构自身的自律监管。 未来中国金融衍生品发展将以包括股指期货在内的传统衍生产品、信用衍生产品和资产支持类的结构性金融衍生品这三类产品为重点。尽管我国早已开始了金融衍生产品的探索和实践,但是主协议的签署还是给中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带来了一个新的起点,主协议的签署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虽然说中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起点不在今天,但今天,确实是又一个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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