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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 09:35 民生银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截止日期为2007年4月24日,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4月13日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表18份,收回18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决议 本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定聘任何群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简历: 何群, 男,1961年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民生银行董监办处长。曾任中国光大集团光大资产评估公司评估部经理、光大国际投资咨询公司高级项目经理、中国民生银行总行信贷业务部、市场部理财处处长、研究发展部信息咨询处处长。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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