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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告别保死不保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9日 19:03 新浪财经

  世界上最郁闷的事莫过于,当事人中风后倒地却没有得到赔偿,理由是不符合“已经不能工作”的条件,而只有“瘫在床上不能动”才算是“不能工作”,这样的情况绝不只出现过“友邦重疾险诉讼案”这一次,“保险医学”和“临床医学”有很大的差别,在临床医学上被确诊为在保险理赔范围的疾病往往需要附加很多条件才能达到“保险医学”理赔的标准,各家公司,各个险种,都存在大量理财纠纷,“保死不保病”,一直是重疾险最遭人诟病的。

  上周二,4月3日,《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简称《规范》)正式发布实施,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定义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今年8月1日前,使用行业统一定义的各项工作将全面完成。《规范》明确要求保险行业使用新的重疾定义之后,必须包括25种重大疾病中发生率和理赔率最高的6种疾病。

  这6种重大疾病是: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新标准出台,显然对客户有好处,而关注最高的一个问题是新老保单如何交接。目前, 8月1日后签订的保险合同必须符合新的《规范》,而对于《规范》生效前已经签订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保监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并未对保险公司做出统一要求,而是由保险公司自行处理。

  市场上的公司就此也纷纷表态,态度基本上都是:“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做出对老保单用户有利的举措。例如在原保单的基础上从宽、考虑升级等等。”但是有一点很清楚,保险公司毕竟是商业公司,它的目的是赚钱,不是搞福利,引入鉴定组织由第三方通过仲裁解决问题都是非常必要的。

  另外,重疾险出台之后,市场反应也很迅速,信诚推出了一款叫“及时予”的重疾险,在业内开创一个“初期理赔”的先河。即当部分疾病在未发展到“重大程度”时,给予客户部分赔付以解燃眉之急,目前此产品可以预先支付的保险金为基础保险金的15%。

  这可能会对重疾险市场造成一定的冲击,因为重大疾病在罹患初期治愈的可能性很大,而一但确诊为“重大”的程度,治愈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初期预先赔付,对保险人有利。之后,其他的保险公司也许会跟进,设计出类似的品种。但是如此一来,保险公司的理赔风险增大,重疾险的保费就有上涨的可能性。(文/新浪财经 权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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