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太平洋双币信用卡“免息分期付款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 17:16 交行总行

  想分就分 梦想成真

  全国首创“想分就分免息分期付款计划

  交通银行太平洋双币信用卡推出了全国首创“想分就分”免息分期付款计划。此计划能让您自由选择喜欢的商品进行分期付款,不再受指定商店和商品的限制,心仪商品马上拥有!

  申请流程:

  1、只要是交通银行太平洋双币信用卡(包括金卡、标准卡)主卡及附属卡持卡人,单笔刷卡消费满1500元或以上;

  2、交易2天后至帐单日前2天间,致电800-988-8888或(021)-5352-9888;

  3、告知客服人员交易信息;

  4、申请成功。

  费率表:

  交易金额达(RMB元)

  每月手续费率

  每月还款金额(RMB元)

  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1,500

  0.72%

  261

  177

  136

  6,500

  0.70%

  1,129

  768

  587

  12,500

  0.68%

  2,168

  1,474

  1,127

  消费交易金额达人民币1,500元(含)以上,每月手续费率仅为0.72%;达人民币6,500元(含)以上,每月手续费率仅为0.70%;达人民币12,500元(含)以上,每月手续费率仅为0.68%。每月手续费最少只需¥10.8。(详见以下费率表)

  

  分期付款每月还款计算方法:

  本金:3,600元

  分期期数:12个月

  每月手续费率: 0.72%

  每月还款金额: 3,600×0.72%+3,600÷12=25.92+300=325.92元

  每月手续费最低仅需¥10.8

  不可申请分期付款的项目:

  l依照《交通银行太平洋双币贷记卡领用合约》及《交通银行太平洋双币贷记卡章程》规定收取的各项手续费用,如信用卡年费、预借现金交易手续费、利息、滞纳金、超限费及其他信用卡收费等;

  l转账交易、取现交易、

房地产销售、汽车销售、
证券
交易、还贷、购买彩票、缴纳罚款、纳税、公共事业收费、
医院
类交易、法庭费用、保释金和债券、政府服务、政府贷款、使领馆收费等;

  l美元账户交易;

  l其他交通银行另行指定的项目。

  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分期付款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能高于申请当时客户卡内欠款总额,申请分期付款业务的消费交易金额不能高于申请分期付款业务信用卡的信用额度,用户的存款不能增加分期付款业务的最高金额,临时调高的信用额度亦不能增加分期付款业务的最高金额。

  2、符合申请分期付款业务的交易只能全额转分期,客户不可任意选择转分期金额。

  3、每期还款本金额依持卡人选择并经银行批准同意的分期期数按每月为一期,平均摊还,手续费依分期付款交易的金额、分期期数而定,按月收取,手续费率见费率表。当月应付款项仍可选择享受免息期或最低还款方式还款,手续费将全额记入信用卡每月最低还款额。

  4、用户的可用信用额度根据实际每月归还的本金,等额恢复。

  5、已出账单的交易将不能申请分期付款业务,未出账单的交易须在刷卡交易两天后至最近一期账单日前两天之间申请该笔交易进行分期付款。

  6、分期付款业务申请一旦成功,则该笔分期付款业务的期数及金额不能更改;对已经进行分期付款处理的交易,不可以对各期还款金额再次申请分期。

  7、持卡人可以通过24小时服务专线电话800-988-8888或021-5352-9888申请提前终止已经申请成功的分期付款业务,但必须一次性支付剩余的所有各期本金及手续费。

  8、对于已经成功申请分期付款业务的交易若发生退货情况,则持卡人须主动申请终止分期付款业务并提供相关交易的有效退货签购单凭证,已经支付的各期手续费不予退还。

  9、违法交易、不良账户或不正常状态账户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10、持卡人的账户状态若在分期付款期间由于停卡、注销卡片、账户被本中心冻结等任何原因变为不正常状态,或由于任何原因造成其资信状况发生恶化,导致该账户不再适合进行分期付款业务,则本中心无须通知,该笔分期付款业务的所有剩余未还本金将于发生上述情况之时视为全部到期,持卡人应当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分期付款本金、手续费及相关费用。

  11、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保留修改本次活动条款、费率表及其他费用标准,以及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次活动的权利。

  12、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

  热门问题Q&A:

  Q:市场上有这么多分期付款服务,你们的服务有什么区别呢?

  A:现在市场上大多数的分期付款服务是需要持卡人对于指定的商品进行分期。但我们所提供的分期服务不是针对某些产品或商家的,只要您的交易符合我们标准,您每月只需支付少许手续费,就可进行分期。

  Q:我拥有多张交通银行太平洋双币信用卡,都可以申请分期付款业务吗?

  A:可以。您名下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双币信用卡(包括主卡、附属卡、VISA/MasterCard)均可以申请分期付款业务;美金账户交易不适用。

  Q:如何申请分期付款业务?

  A:您可以致电本中心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800-988-8888或(021)5352-9888提出分期付款业务申请。

  Q:申请分期付款业务有没有金额及申请期数上的限制?

  A:申请分期付款的交易起始金额为¥1500元,最高为您信用卡的信用额度。目前交通银行提供6个月、9个月、12个月的分期付款,由持卡人自由选择所需的分期付款期数。

  Q:如果在我的双币信用卡中存入一定金额的存款,可以提高申请分期付款交易的最高金额吗?

  A:不可以。可申请分期付款的交易金额必须低于或等于您申请分期付款业务信用卡的信用额度且不能高于您申请当时的欠款金额,您的存款不能增加信用卡的信用额度。

  Q:交易总金额无法被分期付款的期数整除怎么办?

  A:我们的系统会自动将不能整除的余数在最后一期账单中合并入账;每月应还的本金以持卡人对账单所示之金额为准。例如:交易本金¥2000元分6期,则前5期应还本金为¥333.33元,第六个月应还本金为¥333.35元。

  Q:分期付款交易可以累积消费积分吗?

  A:可以。若分期付款交易符合“礼享生活”积分奖励计划的积分计算原则可以累积消费积分,则按照每期入账的本金金额进行消费积分逐月累积,每月分期手续费不计算消费积分。关于“礼享生活”积分奖励计划的条款及细则请参阅相关宣传折页。

  Q:分期付款可以申请提前结束吗,手续费如何计算?

  A:可以。若您申请提前结束分期付款,则需在下一个还款日一次性归还剩余的所有本金及手续费;若您是由于退货而申请提前结束分期付款,则需在下一个还款日一次性归还剩余的所有本金,已经支付的各期手续费不予退还,且须提供退货签购单凭证以做证明并经我中心客服中心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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