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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公平立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9日 13:56 上海金融报
农行宁波市分行行长姜瑞斌日前提出,要树立“公平立行”的治行思想!他认为,一个行的员工们能和谐共处的基础是气顺,气不顺就难和谐,而气顺的前提是公平。应让每位员工都能充分发挥才能,让员工的每一份努力都得到承认和尊重。当然,如果事情做错了,违规了,该处理的还是要严肃处理,否则就是不公平……。在银行界,原来听到最多的是“存款立行”,近年又出现了“科技立行”和“效益立行”,而“公平立行”似乎还是第一次听到。笔者认为它们间有一种内在联系,体现的是一种不断更新的治行发展观。 “公平立行”与创建和谐社会的主题相吻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曾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强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须把社会公平提到更突出位置。可见公平在创建和谐社会,包括和谐银行中的地位。“公平立行”需通过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制度公平和分配公平等各环节来实现。权利公平要使每位员工能平等享有作为银行职员的基本权利和权益,让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成员;机会公平是要为每位员工提供平等的发展和成长的机会,包括政治参与、职务升迁、资源享用和培训深造等机会;制度公平指银行规章制度的设计、制订需科学合理,符合金融运行客观规律,且每位从业者都受到同样的行为规范,违规违章者须付出代价;分配公平指每位劳动者都获得与其劳动和贡献相对应的物质利益,体现财富分配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机会公平和分配公平因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所以最易出现矛盾,也常成为评判领导层处事公正与否和管理水准的重要尺度。前者称之为起点公平,后者还被认为是结果公平。公平能带来凝聚力和向心力,能带来和谐和融洽;不公平则可能打击一批人,还会积累和积聚各种不满。在倡导“公平立行”理念的同时,特别要防止把公平与平均等同起来的倾向,因为公平不是平均分配劳动成果,更不是平均分配晋升指标,否则就是对公平的亵渎。分配公平的依据是劳动贡献程度,并依照科学合理的模块标准来评定;权利公平要体现在竞争平台设置的公正及过程和程序的公正。 由“存款立行”、“科技立行”、“效益立行”走向“公平立行”,是银行从追求规模、速度和效益,逐步向提高管理质量、注重人文和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境界演变。 (邢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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