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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香港获权继续担任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 14:29 中行总行
1月17日,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对媒体披露,日前,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中银香港”)获得中国人民银行(简称“人民银行”)授权,继续担任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王兆文介绍说,中银香港于2003年12月24日获人民银行委任为香港人民币业务的清算行,2004年2月25日在香港推出人民币清算服务,为参与人人民币业务的香港持牌银行提供存款、汇款和人民币银行卡(2004年4月起)的清算服务。2006年3月6日,配合香港人民币业务范围的扩大,推出香港人民币交收系统及人民币支票清算服务。中银香港自2003年底担任香港人民币业务的清算行以来,在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简称香港“金管局”)的指导和监管下,得到香港人民币业务参加行的支持与合作,人民币清算业务的运作一直平稳顺畅。2006年3月,为配合第二阶段香港人民币清算业务的发展,在金管局的指导下,中银香港与香港银行同业结算有限公司合作,顺利推出了香港人民币交收系统,为同业提供了一个安全、高效及电子化的人民币交易平台。 他说,随着人民币在国际市场上的重要性日益提升,香港人民币业务的涵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中国银行及其所属中银香港将会遵循人民银行的授权,继续履行香港人民币清算行的职责与义务,确保向香港银行同业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人民币清算服务,为香港人民币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做好准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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