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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 09:40 民生银行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12月18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黄涤岩监事长主持。应到监事8名,实到8名(亲自出席6名,委托他人出席2名,赵品璋监事书面委托袁美珍监事、黄殿鹏监事书面委托尉安宁监事代行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股东监事、外部监事候选人的决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股东监事、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本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延至2007年1月15日之前完成,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换届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事项决定如下:

  (一)换届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本次换届将遵循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确定的监事资格、监事选举程序进行。

  2、任职资格核准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部门规章的要求,担任商业银行监事的,其资格应经监管部门核准。

  (二)第四届监事会的规模和结构

  1、经研究,第四届监事会由9名监事组成。

  2、其组成结构如下:股东监事4名,外部监事2名,职工监事3名。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

  1、股东监事候选人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持有或合并持有本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和本行监事会可以提出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监事候选人提案,由股东大会选举后聘任。

  (2)股东提名监事候选人时,应当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提名监事候选人之前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各项情况,并负责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所提名候选人的简历等书面材料,被提名的候选人也应当向本公司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当选后能够履行监事职责。

  2、外部监事候选人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和本行监事会可以提出外部监事候选人,经相关部门审核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后聘任。

  (2)外部监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各项情况,对其担任外部监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并负责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所提名候选人的简历等书面材料,被提名的候选人也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3、职工监事候选人

  职工监事选任依照本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产生。

  (四)股东监事、外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和要求

  1、截止12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时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有权提出候选人提案;

  2、提名股东采取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提交提案。提名时间从12月19日上午8:00至12月24日17:00时止,提案原件送达截止日期为12月24日17:00整;

  3、提案内容(格式见附件)包括:

  (1)提名股东姓名、股东帐户卡号、持有股数、联系电话(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2)被提名人姓名、推荐担任职务(监事、外部监事)、简历;

  (3)被提名人同意函。

  (邮寄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嘉宾楼中国民生银行董监办,邮政编码:100873,电话:010-68946669-5805/5811/5809,传真:010-68466796,联系人:陈正虎、周芳、史玉伟)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函及同意函(格式)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监事任职条件及选任办法》个别条款的决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监事任职条件及选任办法>(修订稿)个别条款的议案》。会议决定对该办法做出如下修改:

  (一)第二十一条由原“出任职工监事应为本行正式员工并在本行工作满二年以上”现修改为“职工监事应由本行职工出任”。

  (二)第二十八条由原“职工监事由本行工会组织职工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后产生。

  本行工会组织职工提名产生的职工监事候选人名单,应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不少于十五天,向本行职工公布。对职工监事候选人名单有异议的,10名以上职工有权联名提出新的候选人名单提案,并列入候选人名单。每一提案名单不得多于职工监事人数比例。

  职工代表大会应制定完善提名选任职工监事的相关办法,以规范职工监事的选任办法及其程序。”

  现修改为:“职工监事的提名、选任办法及程序由本行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制定。职工监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本行工会组织选举后产生。”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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