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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 15:30 民生银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0月15日在北京友谊宾馆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董文标董事长主持了会议,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和股东代理人29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4,815,339,5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率为47.3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再次延期的决议

  根据2006年7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延期至2006年10月15日之前进行。由于目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的酝酿推荐工作尚未完成,会议同意第三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再次延期至2007年1月15日之前进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将顺延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止。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郑重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之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确保公司正常运行。

  本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671,872,342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76.25%;反对:0股;弃权:1,143,467,169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23.75%。

  二、关于修改《中国民生银行监事任职条件及选任办法》个别条款的决议

  会议同意将《中国民生银行监事任职条件及选任办法》第15条、第17条、第23条、第27条中“单独或合并持有5%股份”修改为“单独或合并持有3%股份”。

  本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711,245,259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7.84%;反对:0股;弃权:104,087,152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2.16%。

  三、关于续聘2006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决议

  会议同意本公司2006年度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境外年度会计报表(依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审计的会计公司;同时,继续聘请其国内成员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境内年度会计报表(依据国内会计准则编制)审计的会计公司。两项审计费用合计为460万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住宿费、通讯费等全部杂费总额)。

  本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711,252,359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7.84%;反对:0股;弃权:104,087,152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2.16%。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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