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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辉:不能让股东把公司当做印钞机取款机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 15:37 新浪财经
第三届中国国际金融论坛于2006年9月1日至2日在上海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隆重召开。本次论坛的主题为“全面开放后的金融创新与金融服务”。新浪财经对本次论坛进行全程图文直播,以下为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在论坛上的精彩发言: 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谢谢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嘉宾下午好,首先我代表保监会,祝贺浦东金融文化周,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论坛胜利召开和举办。这几年中国保险业迅猛发展,形势非常好,应该说从效益,速度到结构质量都呈现一个非常好的发展局面。今年6月份国务院发布了保险业的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也就是我们经常讲的“国四条”这样的一个文件发布,对于保险业这一部发展起到非常大的推动作用。不光是业内,还有各地政治都是非常重视,特别是地方政府,可以通过保险手段服务管理职能。我们感觉到保险业发展的春天即将到来,在这样大好发展趋势之下,我们更应该加强监管。实现一个有效的监管,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整个行业真正又快又好发展,服务与社会和谐的发展建设。 我们就有效监管提出个人看法,保监会就提出的偿付监管的思路,和国际协会一些指引的意见我们研究中国情况,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在这里显得越来越重要。在今年10月份还将在北京召开国际保险监督官第13届年会,就监管的话题要进行探讨。在这样体系下,怎么样根据中国实际情况作出真正有效监管?我个人认为这3块要有他要害的地方,核心地方,比如说市场行为监管,市场行为有非常多种,包括公司和公司公平竞争问题;也包括怎么样确保消费者利益的问题。我想这个里头作为保险行业来说,更多的是要解决怎么样打击误导的问题,因为保险业和其他金融业有一些区别。比如说银行业客户储蓄存款利率是非常稳定,比如说买股票盈亏是投资者自己要付。而保险特别是它的产品,一方面是有保障,另外一方面有一些分红不确定的东西,而且保险产品相对来说要复杂的多。比如说前一段时间媒体上经常关注重大疾病的保险。他们的条款非常重要,这样情况下经常产生误导行为,这个也是国际上空前的难题。在美国保险业发展几百年时间,但是误导问题始终没有很好解决,美国曾经有25家保险公司误导诉讼,被罚100亿美元。误导在保险业是世界性难题,是行业难题,不仅是在美国、在欧洲其他国家都是如此,在我们新兴保险业方面,我们要花大力气打击误导问题,确保个人利益。第二个是偿付能力监管,要给客户赔付的时候,保险公司能拿出钱。不管是正常的情况下,还是危机情况下。这个是保护被保险是非常重要的方面。中国保险是在欣欣向荣下不断的扩张,这个问题显得不是非常突出。因为你的现金流不断出来。不会出现这样问题,在中国加大偿付意义还是非常重大。 他使得我们建立资本约束下发展模式,要让我们公司知道做生意要本钱,这个是很简单道理。金融机构主要是凭信用,我们主要是建立国家的基础上,不断的扩张业务,也不管是赢还是亏。他的重要意义是建立这样一种机制,使得公司一个行业在一个良性下持续发展。第三个是公司建立结构发展,在传统包括保险监管理论,公司是治理是公司内部,监管部门不干预,人们越来越发现一个公司治理结构好坏,对于一个公司是否能够健康发展,对这个行业是否健康,对于金融是否安全是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监管者发现一个公司治理结构搞好,他使得我们监管部门可以少花人力、物力做好监管,他是成本最低的监管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对公司结构的监管是越来越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第一是股东结构、第二是董事会,第三是监督层,第四个是内控。从股东结构我们形成一个良好股东结构,首先主要解决制约问题,所以股东应该是相互之间比较的分散。不会使某几个股东控制公司,把公司当做一个印钞机取款机,特别是寿险公司存在潜在风险更大,首先积聚都是几十年,是人家养老活命钱,孤儿寡母钱,这个就更要重视。 另一方面从一定的意义形成和谐的股东,使得公司层面能够起到真正有股东来整个掌控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的目标。董事会的建设是公司治理结构一个非常关键的地方。我只想说两点,第一董事会一定建成集体民主决策最高权利的支持机构。第二个就是要在这里头使得我们独立董事能够切切实实落到实处。我们希望股东结构能够形成制衡,如果董事会不行,希望独立董事发挥更大作用。使其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和我们的监管部门达成一致,第三个是经理层,一方面要防止内部人控制,另外要使经营层职业经理层,一方面他要听董事会,来做好经营。但是一旦董事会在一些方面有违背社会公理,社会道德,侵害小投资者利益行为,我们经营层也要起到一系列作用。比如说我们最近在起草总精算办法,通过总精算师专业的部门来达到目的,如果说在公司经营者,或者是董事会阶层,出现了一些侵害消费者利益,有可能潜在风险比较大。总精算师要向它的董事会报告,还要向监管部门报告,形成比较好执行。第四个要加强内控建设,我们现在发现,市场行为不规范的事情比比皆是,我们要查出要花很大力气,如果一个公司建立一个非常好内控制度,很多问题可能就在公司层面就可以解决,我们相信公司高管人员,高层也不希望它的分支机构有大量违法违规产生,通过内控机制来解决我们很多监管方面的问题,这个也是一个比较好办法。我们看到最近美国沙巴斯法案,对内控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在保险业有中国人寿在美国上市就符合它的要求。我们也看到上市以后2年多,中国人寿在内控花了很大的力气来建设也取得了很多成果,我觉得这个也是重要的作证,我在这里谈谈我对于整个保险监管三大支柱的理解,有不妥之处希望大家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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