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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平安储蓄”港币13个月协议存款第11期 | |||||
发行银行 | 平安银行 | 适用地区 | 上海、福州 | |||
委托起始金额(元) | 50000 | 委托起始金额递增单位(元) | ||||
销售起始日期 | 2006年8月1日 | 销售结束日期 | 2006年8月31日 | |||
委托管理期(月) | 13 | 付息周期(月) | 13 | |||
预期最高年收益(%) | 4.1 | |||||
委托币种 | 港币 | |||||
收益率说明 | 根据起存金额不同,产品的年收益率分为两档: 1.存入金额在10000港币及以上、50000港币以下,年利率为3.9%,到期总收益4.22%; 2.存入金额在50000港币及以上,年利率为4.1%,到期总收益4.44%。 此外:1.单利;2.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银行一次性还本付息;3.天数计算:实际天数/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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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条件 | 1.投资者自存款起息日起的3个月后,可以全额提前支取该产品,并获得相应的定期存款利息。其中,满3个月、满6个月或满1年的部分按照同期港币小额存款利率计息,超过3个月不足6个月、超过6个月不足1年或超过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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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条件 | 境内、境外居民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平安银行办理。 | |||||
管理费用 | 无 | |||||
产品说明 | 该产品本金有保障,流动性好,若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该产品,则可获得高于目前同期2.625%的港币定存利率。 银行代扣代缴利息税20%;不可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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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 | 收益分析 1.若投资者没有提前支取该产品,则产品到期后投资者获得的税后投资收益=本金×年收益率×实际持有天数/365×(1-20%) 2.若投资者提前支取该产品,则投资者获得的税后投资收益为: 超过3个月不足6个月,税后收益=本金×3个月港币小额存款利率×3个月实际天数/365×(1-20%)+本金×港币活期存款利率×(实际持有天数-3个月实际天数)/365×(1-20%) 超过6个月不足1年,税后收益=本金×6个月港币小额存款利率×6个月实际天数/365×(1-20%)+本金×港币活期存款利率×(实际持有天数-6个月实际天数)/365×(1-20%) 超过1年但没到期,税后收益=本金×1年港币小额存款利率×1年实际天数/365×(1-20%)+本金×港币活期存款利率×(实际持有天数-1年实际天数)/365×(1-20%) 举例: 假设投资者本金为50000港币,于2006年8月15日存款,到期后实际持有天数为396天,并且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该产品。 则投资者到期后获得的税后收益=50000×4.1%×396/365×(1-20%)=1779.3港币 与同期港币定存税后相比,同期港币税后收益=50000×2.625%×396/365×(1-20%)=1139.2港币。可见,在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的情况下,该产品的税后收益高出同期港币定存税后收益640港币,即高出56%。 投资风险 1.汇率风险,港币可能贬值。 2.若市场利率上升或者其他产品收益高于该产品,则投资者将失去获得更高收益的机会。 产品特色 收益好,高出同期定期储蓄较多;高流动性,提前支取可获得定期存款利息;高稳定性,保本保收益;门槛低,10000港币即可起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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