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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非法炒金公司 暗箱操作坑害投资者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16日 10:22  大众网-齐鲁晚报微博

  3月14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对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嫌疑人魏某某、魏某以及蓝某某依法进行了判决。据了解,2008年8月份至2009年12月份,三名犯罪嫌疑人以杭州欧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非法开展黄金期货交易,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

  骗子合伙建立假的黄金期货交易平台

  据警方介绍,2009年12月11日,有群众向枣庄市公安机关举报称,犯罪嫌疑人魏某某等涉嫌非法经营黄金,经过审查,公安机关于2009年12月12日立案侦查,并于2009年12月19日和2010年1月28日将犯罪嫌疑人魏某某、魏某抓获,犯罪嫌疑人蓝某某于2010年4月26日投案自首。

  2008年3月份,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参与杭州中天黄金公司非法炒黄金期货业务,成为一名代理商,在得知可以购买交易软件开办黄金公司的情况后,于2008年8月,出资注册成立了杭州欧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期间,魏某某从杭州六脉软件公司购买了黄金交易、行情分析、管理等系统软件,设立了网站,并租用杭州市拱墅区中华保险大厦为经营场所,其经营范围是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为使客户信任,又通过杭州骏业商务公司代理在香港注册了香港恒诚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滕州市官桥镇前掌大村人魏某为香港恒诚公司的法人代表。魏某某对外声称香港恒诚黄金集团公司具备黄金期货经营资格,杭州欧翰公司为香港恒诚公司的大陆总代理。

  3个大忽悠设套,在枣庄发展会员44名

  2007年9月,犯罪嫌疑人蓝某某在杭州泰鑫黄金公司做市场总监时与魏某某相识,并于2009年2月,被其聘为杭州欧翰公司市场总监。工作中,蓝某某培训了一大批业务人员发展代理商,收取客户交易佣金来平仓损失。

  2009年5月份开始,魏某某又委派魏某在枣庄市设立分部,在枣庄发展客户及代理商。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魏某被派到枣庄后,以杭州欧翰公司枣庄分公司的名义,租用枣庄市市中区中粮大厦二楼六个房间,在明知杭州欧翰公司无经营黄金的资格且已注销的前提下,继续以香港恒诚黄金集团公司大陆代理公司名义进行经营,发展会员44名,收取交易佣金和强行平仓余额。

  据悉,截至2009年12月,杭州欧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非法经营数额达12375493.86元,魏某某的非法所得数额为859732.15元,蓝某某按纯利润的20%获取报酬,非法所得为163137.27元,魏某的非法所得为283332.65元。案发后,三名犯罪嫌疑人陆续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

  名为“炒黄金",实为玩游戏

  据警方介绍,魏某某经营非法炒金业务的操作流程是,投资者先将资金存入银行卡,签订客户协议书后,投资人将至少人民币1万元的款项转帐到以魏某某的身份证开设的三个资金帐户,由杭州欧翰公司财务人员给客户下发帐号和密码,登陆交易系统进行交易。其行情系统中黄金走势与国际走势基本一致,其买卖规则是以定金的形式进行。实际所有投资者的资金进入魏某某的帐户后,即由魏某支配,并未真正进入黄金市场,其美元兑换、出金、入金等也由杭州欧翰公司财务人员完成。公司所收取的费用是每笔交易额的8%佣金及客户的平仓损失。

  3月14日,市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魏某某犯非法经营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90万元。魏某犯非法经营罪,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蓝某某犯非法经营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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