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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联合发出支持中国黄金市场发展最强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8日 12:43  中国黄金报

  作者:张正虹

  “这证明中央领导已经就黄金在国家财富储备中的地位问题达成一致,正式将黄金上升为国家、国民财富战略储备品种,恢复了黄金的名誉与历史地位。”对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和证监会等六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黄金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颐和资本董事长王吉舟给予了高度评价。业内人士也普遍认为,《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黄金市场的发展定位,为中国黄金市场下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意见》中指出,“着力发挥黄金市场在完善金融市场中的重要作用”,“要切实加大创新力度,积极开发人民币报价的黄金衍生产品,丰富交易品种,完善黄金市场体系”,“引导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黄金市场,扩大黄金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对此,王吉舟表示:“《意见》中大量地提到了商业银行黄金业务的推广和创新,证明了国家已经认识到黄金的金融属性,从而彻底改变了前一个历史时期将黄金列为普通贵金属的政策片面性,正式承认了黄金在具有商品属性的同时,仍然具备货币属性和金融属性。”

  威尔鑫首席黄金分析师杨易君认为:“国家开放黄金市场的战略是分为三个阶段实施的。第一就是最低层面的商品交易,也是最基础的阶段;二是商品交易向金融交易的转换;第三步就是进一步完善黄金衍生品的高级阶段。这也是《意见》的主基调。当前,黄金市场的发展正是按这样的步调有计划地在走。”

  据了解,在中国黄金市场化改革的初期,黄金市场的发展形态及定位一直是相关部门理论研究的重点。北京黄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在1999年就率先提出,我国不仅要建黄金商品市场,同时也要培育金融性黄金市场,最早提出了黄金市场化,明确提出黄金市场应是金融属性主导的市场。2004年,在伦敦金银市场协会贵金属年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提出,中国黄金市场应当逐步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商品交易为主向金融交易为主的转变;二是由现货交易为主向期货交易为主的转变;三是由国内市场向国际市场的转变。周小川的讲话,为黄金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2008年1月9日,黄金期货的挂牌交易,被投资者视为中国首个“金融期货”产品,更是实现了我国黄金市场和期货市场的一次历史性飞跃。

  “以前的黄金交易基本都通过金交所在企业之间进行,都是产金商与用金商的交易,这就是黄金在我国的商品交易阶段。后来,伴随黄金交易向个人开放,银行纸黄金的推出,开始了黄金交易从商品交易向金融交易转变。目前产金商与用金商层面的商品属性交易量已经远远小于投资、投机的交易量,这说明我国已经完成了黄金从商品交易为主到金融交易为主的转变。”杨易君表示,“《意见》中提出,积极开发人民币报价的黄金衍生品,以及允许开展黄金衍生品人民币报价的商业银行,在没有真实贸易背景下,在境外对冲境内黄金交易头寸等政策,均表明我们黄金市场已进入完善黄金金融属性的高级阶段。”

  《意见》中指出,完善黄金市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支持体系,特别提出,要研究推动完善投资性黄金和商业银行黄金业务税收政策。“这是六部委,尤其是税务总局倾全力支持银行黄金业务发展的体现。这意味着商业银行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的有关问题得到进一步的解决,17%的实物黄金交易增值税有望取消了。”上海红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奚建华表示。

  据了解,2004年12月,中行首家获得开办个人黄金业务批准,之后,农行、建行、工行个人黄金交易业务如雨后春笋,不断发展。各大商业银行都竞相推出个人黄金投资产品。但当时,由于税收政策的不明晰,导致商业银行个人实物黄金业务无自营品牌,多是代理销售。如农行代理销售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的“招金进宝”系列产品;中行代销由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和中国金币总公司联合发行的“奥运金”;招行代销高赛尔标准金条;工行推出的“金行家”业务,也是由其代理销售上海金交所面向个人的黄金实物产品。因为以往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代理销售黄金实物产品,并不涉及增值税问题;但如果自营黄金实物产品,就会牵涉到这一问题。增值税是对生产经营单位销售货物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对金融机构销售实金是否征收,如何征收,在当时并不明确。

  2005年11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于金融机构销售实物黄金的行为,应当照章征收增值税。通知的发布,为商业银行开展自营实金业务提供了政策支持,各商业银行纷纷推出自营黄金产品。比如农行推出“传世之宝”实物金条,工行推出“如意金”,建行推出自行设计并委托专业黄金精炼企业加工的“建行金”等。虽然各银行的自营实金业务发展较快,但由于增值税较高,限制了银行自营实金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增值税的取消,将鼓励银行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也体现了国家鼓励老百姓投资黄金,大力发展藏金于民的政策导向。”奚建华指出。

  但是,对于生产企业和零售企业来讲,则面临着更严峻的竞争与挑战。据奚建华介绍,一方面,对生产企业来说,银行增值税的取消,使银行可以更多地以委托加工的形式开发自营黄金产品,使以往代销的生产企业的产品面临更大的竞争局面;另一方面,对零售企业来说,增值税的取消,使银行的自营与零售企业在价格上处于同一竞争的水平线,而银行有着覆盖面广、认识度高等多重优势,也势必使零售企业的产品销售竞争加剧。

  针对《意见》提出要重点支持大型黄金集团的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切实做好支持大型黄金集团“走出去”的相关金融服务工作,奚建华表示:“许多国内黄金企业在走出去方面缺少国际金融市场的运作经验,不熟悉国际金融市场的规则,因此丧失了很多机遇。尤其是在金融危机蔓延之时,中国黄金企业没能很好地抓住抄底的机会。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提出支持中国黄金企业走出去,只要有好的项目,国家一定会在外汇、税收、财政等相关环节给予大力支持。”

  杨易君认为:“之前因为国际金融形势在危机中极不稳定,担心没有经验的企业盲目出去面临巨大风险,故对外的出手都是国家层面的,并不盲目鼓励企业层面出去。但目前国际经济、金融基本稳定,全球的系统风险大幅降低,再加上国际上对中国国家层面的并购受阻明显,故鼓励企业有自己的路子与能力就尽可能走出去,国家提供政策上支撑。”他举例说,前不久,中国银行山东黄金集团便签订了“走出去”国际战略合作协议。中国银行将全力支持山东黄金集团的海外建设工作,积极拓展新的合作领域,加大对山东黄金集团在资源整合、开发建设、并购、资本运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目前,山东黄金集团正在积极搭建海外运作平台,进一步加快海外资源并购步伐。

  据悉,我国很多大型黄金企业都将参与国际矿业开发作为企业发展的基本策略。日前,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收购的加拿大金山矿业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中国黄金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招金矿业成为澳大利亚黄金城公司战略投资者……大型黄金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正在加快。“《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大型、规范化的黄金企业发展,银行信贷、企业债券等金融扶植手段将全面对大型、特大型黄金企业倾斜支持,黄金行业的企业发展、并购、融资将展开波澜壮阔的行情。”王吉舟表示。

  《意见》出台后,国际市场黄金价格小幅攀升,由1185美元/盎司攀升至1200美元/盎司附近。据此,王吉舟乐观地预计:“这一文件的延伸意义是,可能将使国际黄金价格1200美元成为历史性底部。”

  市场分析人士亦同样认为,《意见》的出台,明确地给出了国家鼓励藏金于民的积极信号,长期来看必将使市场受到鼓舞,未来或将推动中国黄金需求的上升。在全球大的背景下,中国作为黄金需求和消费大国,其政策对黄金的指向势必会对全球黄金市场产生不小的冲击。美国经济的不如预期,将继续打击美元,由于疲弱的美元支撑金价,加上中国强大的市场开放,未来金价恐再现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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