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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督促矿山抓好安全生产工作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5日 15:50 中国黄金报
作者:孟雨 春节期间放假、停产检修以及南方部分地区因灾害影响停产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目前已陆续恢复生产。为切实做好矿山恢复生产的相关安全工作,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下发通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复产验收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放假及受灾害影响停产后恢复生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抓紧做好。特别是冰冻灾害地区的矿山企业,恢复生产仍存在很大的困难。各地区要制定复产验收的程序和验收标准,对重点矿井加强监督指导,使复产矿山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二是建立复产验收工作责任制。对矿山复产的验收工作,要做到合格一个,验收、复产一个,切实保证工作质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矿山不得恢复生产,监管部门要对验收不合格的矿山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同时在当地媒体发布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复产验收标准的矿山,应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是督促矿山企业抓紧做好放假停产后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实际控制人)是做好放假停产后复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组织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恢复生产前必须对全矿各生产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地下矿山应特别检查恢复送电、提升、通风、排水和巷道维护等环节,露天矿山要加强对边坡稳定性的检查。 四是切实做好抗灾救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因灾害影响停电后恢复送电的地区,企业要加强自备发电设备和内部电网的运行维护,为防止供电出现反复,要制定并落实停电预案,一旦停电必须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要监测监控井下水位,防止淹井。针对气温回升、冰雪融化可能引发的自然灾害,要做好防范坍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工作,严防因自然灾害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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