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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亟待谋求应变之策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8日 16:15 中国黄金报
作者:荣思远 2007年的矿权价格就像2007年的房价一样,涨势如潮。上千亿甚至几千亿的投资持续不断地涌入中国矿业。房地产的资金进来了,IT的资金进来了,甚至搞服装的资金也进来了。中国矿业这架战车,如同上足了发条,运转突然加速。作为规模相对较小的黄金企业,该怎样直视这种急促发生的变化呢? 矿权价格“涨”声阵阵 2007年初春的一天,四川汉源县团宝山铅锌矿5年期采矿权,以2.9亿元的高价拍卖给了浙江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这一价格比6000万元的起拍价足足高出2.3亿元。 而在2007年12月28日,甘肃地矿局转让了该年度的第三批探矿权,7个探矿权以3542万元成功转让。其中5号矿权——甘肃省南县寺南沟金矿普查和7号矿权——甘肃省迭部县查阿金矿普查,分别以高出起始价两倍、4倍的价格成交。 据业内资深人士估测,2007年,我国二级市场的矿权交易溢价在30%以上的十分平常,像四川、甘肃、新疆、内蒙古这样的矿产资源大省,矿权成为投资者追捧的“香饽饽”,一点都不奇怪。况且海外资本一直对国内矿权虎视眈眈。 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从官方到民间,从公开到暗地,目前国内几乎所有资源所在地,热钱炒矿正演变为一场疯狂的角逐。” 伴随着矿权价格一路上涨,炒矿也成风。据报道,我国很多地方出现了以矿权倒卖为发财手段的“矿权倒爷”。他们在二级市场上通过高价获得矿权之后,再倒手以更高的价格转卖给其他企业。在这股疯狂的炒矿风中,一些地方矿权流转价格严重偏离其真实价值,不仅扰乱了矿业市场秩序,滋生腐败空间,更使得一些有能力、有资质的企业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取矿权。 面对这种热火朝天的“炒矿风”,国土资源部屡屡发出警示:在非法场合获取的探矿权采矿权皆属违法,对违法获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律不予办证。 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认为,在目前的国内二级市场上,矿权可以面向国有、民营企业以及个人转让,目的就是鼓励商业性勘查。但在一些地方,由于管理薄弱,往往存在一些制度设置和程序执行方面的漏洞,导致矿权流入到并非想真心开矿的人手中。 矿管政策再上紧弦 2007年曾被喻为矿权整顿风暴年。这一年,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9部委联手开展,历时3年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要收官了。经历了2005年的治乱、2006年的治散之后,2007年就是治本——全面完成整顿任务。 2007年的矿业秩序整顿,工作重点放在了清理无偿取得国家出资探明的矿产地矿业权,落实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和收益分配机制改革,深化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改革上面。同时,国家还重点建设新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制度,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以及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根据设定目标,矿业权数量将减少20%以上,以彻底解决矿业权“双轨制”问题。 为了达到这些目的,国家加紧推出了一连串的政策措施:设立了中央地勘基金;实施了铝、铅锌、铜冶炼等行业准入制度;建立了国家级矿业权管理信息系统;矿产督察员队伍管理也得到加强;资源税改革正在酝酿中。临近岁末,矿权管理新规也频频出台。国土资源部称,自2008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开始实行探矿权统一配号,未经统一配号的,视为无效探矿权。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还透露,一个更加强化矿权管理的制度即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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