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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炒金10日暴赚2100万 中国黄金第一案疑云重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1日 00:35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公培佳 山东报道

  “中国黄金第一案”像一颗原子弹,引起多方关注的同时,又留下了一个个谜团。“银行在坐庄对赌吗”、“是不是老鼠仓”、“是黑客篡改系统吗”、“获利巨资到底属于谁”……本报记者在济南采访期间听到的质疑声不断,而案件击中的正是银行可否定为作市商的法律盲点。

  似乎身边从来都不缺少财富神话。

  南京股民炒权证一天狂赚700倍、820元变成56万元的传奇事情,带给投资者的财富诱惑尚未烟消云散,另一个黄金市场上的财富神话又随着8月中旬媒体报道的一段官司,从幕后走向前台。

  两名年轻投资者樊文达、宋荣贵在2006年6月底以2.7万元原始本金,在工行山东分行济南泺源支行电话操作买卖“纸黄金”,10天内竟获利高达2100余万元。然而,账面巨资还未来得及变现,即被银行以不当获利为由全部强行划走。坐了趟“过山车”的樊宋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泺源支行随即反诉。目前,案件正等待开庭审理。

  像一颗原子弹,引起多方关注的同时,又留下了一个个谜团。“银行在坐庄对赌吗”、“是不是老鼠仓”、“是黑客篡改系统吗”、“获利巨资到底属于谁”……本报记者在济南采访期间听到的质疑声不断,而案件击中的正是银行可否定为作市商的法律盲点。

  “作为上市后世界第一大银行,这对工行是个很大的负面消息。”北京颐合兴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裁王吉舟告诉本报,“正常交易是不能获利那么多的,最大的可能是工行交易软件技术上出现了问题;这样,责任就不能转嫁到投资者身上。”

  本报8月30日从为原告做代理的北京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奇伦处获悉:“案子正常开庭时间至少要两个月后,但涉及双方利益,最终有望达成和解。”

  双方异常低调

  8月29日,一场秋雨让济南的天气从炎热陡然变得凉爽。记者在“中国黄金第一案”被炒得沸沸扬扬之际来到案发地,像天气转换一样意外:连遭冷遇。

  “没听说过这事啊!”山东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肖金明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很是茫然。

  无独有偶。济南市民张立鸣既炒实物金也炒“纸黄金”,在泉城广场附近遇到记者时连称:“不清楚。”记者从对类似信息最集中的

出租车多位司机、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山东省证监会等处得到了同样答案。查阅当地主要媒体,没见到任何报道。

  济南市公安局宣传处党亚力处长则对记者证实,当时有人报案,但经查后认为是民事纠纷,不符合立案条件。

  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作为极希望得到舆论支持的原告方樊宋竟然也避而不见。记者致电第一时间报道此事的报社被告知:“樊宋目前已声明不接受任何采访。”

  被告方同样冷淡:泺源支行办公室朱主任拒绝接受采访后,工行山东分行鲍行长只说了句“目前正走司法程序”后就不愿多谈。工行北京总行新闻处谢处长以不清楚为由拒绝详谈。

  最先立案的济南市历下区法院民庭法官马峻称,案子已经转到中院了。而依据案件标的额已远超200万元,极有可能不在所属区级法院审理。

  有望庭前和解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利益之争似乎才刚刚开始,面对舆论为何马上就偃旗息鼓?

  “没必要得罪工行,尽管对案子进展充满信心,衡量利弊,如果能在庭前达成和解也是不错的选择。”孙奇伦称,工行也有这方面的表示,但并未接到相关书面知会。

  与工行泺源支行隔街相望的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律师苑晓军分析认为,和解是双方都愿意看到的结果,樊宋得到一笔相对少些的赔偿,银行则能尽快消除不利影响;而一旦官司败诉,数十万的诉讼费用代价太大。

  “如果促成了和解,最大的原因是双方都存在理亏之处。”王吉舟称。

  有人士接受本报采访时分析称,原告樊文达的意图很值得怀疑:在江西工作的樊到山东出差竟然带两万多元闲钱,又借宋荣贵的身份证异地炒金,获巨额利润后仍沿用开户卡等均违反常理;即便开始发现漏洞无恶意,事后反复操作仍有谋取暴利之嫌。

  有网友在网上发帖认为,樊在其中原本就知晓银行系统漏洞,而宋不过是他拿来的幌子。甚至有网友干脆质疑这是一个老鼠仓。对此,记者多方打听,均未得到证实。

  财富神话背后

  事实上,接受采访的专家大多把导致财富神话诞生的矛头指向了工行操作系统存在着严重漏洞。而这也正是工行方面低调的原因所在。

  “显然是银行操作系统出了问题。”派丰

理财顾问(北京)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侯宁称。

  王吉舟的观点和侯宁的相似。他认为,以樊宋两人身份、背景看,根本不具备操作老鼠仓的条件,同时目前国内黄金市场还没形成出现庄家的力量。

  对于有质疑樊宋是黑客,篡改了银行系统交易程序,王吉舟称:“银行系统安全性能非常高,即便篡改,买入价也只能低到减去差点的价;再说如果是遭黑客攻击,工行就不这么低调和被动了。”

  王吉舟提醒记者,如果施行保证金交易,10天内以2.7万元本钱撬动2100万利润杠杆,在正常交易中也不是没有可能。但记者从工行山东分行个人营业部了解到,工行“纸黄金”业务并没施行保证金制度。

  据悉,按照国际惯例和挂单的基本原理,纸黄金交易在电话委托下单时,只有买入价格比即时价格高,单子才可以成交。

  那么,樊宋是如何以远低于国际市场即时价160元的145元,甚至142元价格买入的呢?

  “最大可能是工行报价系统存在滞后漏洞,并恰巧被樊宋发现了。”王吉舟的分析是:如果采用人工报价,更新滞后,跟不上国际市场价格变动;投资者在拿国际市场价格和盘面报价对比后,发现差价后,先以国际市场低价买进,再以银行报价卖出获利;这时银行就要为报价滞后买单。

  但有业内人士却认为:一天之内的金价波动不会太大,出现142元/克的价格非常少,更不会出现频繁交易,所以银行软件系统存在的漏洞不会只是滞后那么表面。

  当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工行“纸黄金”业务安全性时,山东分行资金运营部一人士介绍称,在新业务开发过程中,软件系统必须经过单元测试、集成测试、系统链条测试,一个业务上线前还要做业务验收测试,真正当系统推到客户手里之前,银行还会进行一次验证性测试,最大可能确保避免漏洞。

  直击法律盲点

  没有人会轻易让财富从指间溜走。“中国黄金第一案”未果,2100万获利巨款归属仍是争论焦点。

  

北京大学教授河山认为,樊宋的获利,已经符合不当得利的法律要件,依法应当被收回。苑晓军则认为,只要樊宋是严格依据银行提供交易规则操作的,就不违规,获利就是正当的;如果技术存在问题,责任在银行和软件商。

  答案相左,源于案件击中了法律盲点:银行是不是作市商?判断找不到法律依据。

  据了解,国际黄金市场上,有五大银行作为黄金投资的作市商,根据国际金价报出自己的交易价,投资人依此交易,一旦交易达成,则作市商盈亏自负;如果作市商内部出现漏洞产生了损失,则作市商要自己承担损失,作市商可以追究造成漏洞的当事人,但是不能将损失转嫁到投资人的身上;目前,国内并未明确银行是作市商身份,就不能以作市商的模式来要求。

  有专家据此认为,银行将漏洞的损失转嫁到客户身上也并不违法。

  对此,王吉舟对银行身份看得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交易过程,他认为,国内银行不具备大量黄金储备,只是个中间商,搭建的是类似中介的交易平台,以收取点差获利,风险极小;即便银行不是作市商,交易在公开平等下开展都应该有效,一旦出了问题,银行也不能让投资者单方承担,该承担的风险还是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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