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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产品仍在忽悠 理性认识预期收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4日 09:41  人民网—江南时报

  日前,保监局联合银监局发布消费提示,要求银行在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时不得以“购买这类保险产品等同于甚至优于储蓄”来误导消费者。并提醒市民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确认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及销售人员是否具有代理资格。

  近日,家住凤凰西街的孙老太太向本报反映,前几天她拿了4万元到家附近的工商银行分理处去存钱,一工作人员过来和她搭讪,推荐了一些理财产品给她,结果她就将钱买了理财产品。回到家儿子看了才发现,竟然是一张保单。

  孙老太太的遭遇并非个案,据记者了解,许多市民都因没有看清条款,在银行“错”买了保险产品。面对琳琅满目的银行保险产品市民该如何选择呢?

  理性认识预期收益

  目前,许多保险公司大力推销银保,而银行也乐于销售保险产品,主要原因就是,保险公司给银行的返点很高,而保险公司得到的利润却很低。

  保险专家告诉记者,目前在市面上推出的分红保险、万能险、投连险属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用于投资增值的资金不是全部的保费。例如购买1万元万能险产品,若第一年需扣除各种费用约3000元,而收益率达3%,其第一年实际用于投资增值的资金实为10000-3000=7000元,实际收益只有7000×3%=210元,而非10000×3%=300元。而这些内容销售人员在介绍产品时是不会全面告知市民的。一旦市民将钱投进去就为时已晚。

  充分利用犹豫期

  不过也不是买了保险,就一定没有办法退。保险专家告诉记者,若发现被销售人员误导或者对保险产品不满意等,可以利用犹豫期退保。通常是指在投保人、被保险人签收保险单后10日内,万一感到后悔,或是对所购买的保险不尽满意,可以无条件要求退保。如果超过了犹豫期,投保人就不能拿回已经缴纳的全部保费了。如果投保人再想退保的话,保险公司将在扣除保单生效期间保费、管理费、代理人手续费及其他各项税费后退还保费或退还现金价值。

  本报对于银保产品误导市民的事件将继续给予关注,同时也欢迎有类似遭遇的读者拨打理财热线向本报记者报料。 记者 刘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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