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为个人消费贷设100万上限 期限最长十年

2014年05月06日 01:19  北京商报  收藏本文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易居中国近日正在大力宣传与一家银行合作推出抵押消费贷款乐居贷,银行可给予客户抵押房屋价值70%的基础额度,并视情况再给予20%的附加贷款,贷款期限最长30年。而这款刚面世不久的产品,却陷入“被迫”调整的窘境,这都归因于一份名为《关于个人综合消费贷款领域风险提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北京地区客户只能享受到最高100万元、最长10年的消费贷款。

  北京商报记者也从工行、交行、招行、华夏、中信、北京等多家银行处得到了证实。《通知》同时要求,银行不得利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与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相捆绑的个人组合贷款品种,辗转为住房按揭贷款提供收付款资金需求。同时,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用途,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等非消费领域。

  在许多市民关心的贷款额度问题上,银监局要求,个人消费贷款的金额和期限,原则上发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期限10年以内。目前北京城区内房屋价格动辄300万元、400万元,按照房屋价格七成进行贷款发放也能达200万元以上。对此,某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即使房屋价格再高,目前也只能按100万元发放贷款。

  事实上,由于贷后审查不到位,消费贷款被用于投资、购房领域的情况较为突出。北京银监局表示,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个别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存在制度内容规定不够审慎,贷款金额较大、期限较长,明显与日常消费属性不匹配,使得贷款被挪用于股市投资、购买住房、生产经营等方面。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部分中介会帮助购房者将消费贷款做成购房款,例如,市民在购买二套房时,房贷只能贷40%,如果想多贷款,可通过办理“4+3”业务,即商业住房贷款40%,抵押消费贷款30%,可以同时贷款。中介公司通常会和装修公司“串通”准备好合同材料,银行一次付款是专用到“装修”项目,套出贷款再用做别处。

  伟嘉安捷市场部分析师吴昊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抵押贷款消费审查力度加大后,银行对贷款的真实用途等方面执行了更加严格的核查,让一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借款人无从循形,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净化中介市场,让违规操作的中介失去生存空间。不过,北京商报记者发现,此《通知》对贷款金额及期限只给出了“原则性”的要求,银行或许会给优质客户一定让步。另外,对于那些已经申请贷款,但银行尚未放款的客户来说,是否也只能获得100万元的贷款额度?对于上述问题,银行并未给出明确回复,不少银行都表示正在商讨执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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