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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数名恶意欠薪老板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04日 10:43  长江商报微博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王荣海)去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规定,恶意欠薪追究刑事责任。昨日,记者从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获悉,一年时间里,全省涉案10余起,主要集中在武汉、宜昌、襄阳等地。

  “武汉首例”坑了19人

  今年1月10日,投诉人方某反映,武汉市易美佳有限公司拖欠其19名员工工资共计20万余元,单位法人代表李某将公司设备和财产全部变卖后不知去向。

  接到投诉后,汉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组织立案调查,但该公司未按要求支付工资。随后,该案移交至公安机关。3月7日,汉阳区公安分局将李某列为网上逃犯通缉。4月,在上海一工地,江阴警方将李某抓获。

  5月15日,汉阳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遂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准将其逮捕,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是武汉首例对恶意欠薪者追究刑事责任案件。

  包工头拖欠农民工41万

  襄阳某建筑公司下属包工头张某去年先后在襄阳5个工地承揽工程,期间拖欠60余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1万余元,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襄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经立案调查,在查证张某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属实后,要求该公司督促张某支付拖欠工资。张某虽筹措资金偿还了部分农民工工资,但对剩余部分拒不支付。襄阳市人社局遂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5月18日,经检察机关审查批准,对张某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实施逮捕。

  拖欠22万被网上通缉

  去年11月,蕲春县某照明公司因拖欠工资,蕲春县人社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调查取证,查实该企业存在欠薪事实。

  蕲春县人社部门遂向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及时足额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2万余元,但该公司法人代表执意逃避责任,拒不见面和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5月4日,蕲春县人社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蕲春县公安机关已在网上发布追逃信息,并将该企业法人列为网上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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