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老公押房借钱炒金 老婆忧心想避债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11日 20:05  海峡都市报

  虽然房产证上写的是丈夫的名字,但却是夫妻俩共同攒钱买下的;妻子想如果房子归自己所有,老公就不能把房子拿去抵债了,于是她来到公证处,不料未能如愿。

  栏目主持 苏燕梅

  “我老公是做生意的,他经常需要向人借钱周转。最近,老公想进一批货,手上又没有这么多的现金。他想以房子做抵押,向别人借钱。可我担心,如果还不上钱,房子就落入他人之手。我们想做个约定,约定房子归我所有,各人的债务各自负责。”近日,福州的陈小姐来到福州市公证处,心急如焚地对公证员说。

  王先生和陈小姐是同乡,两人是在网络上认识的,两人的家境都不好。经过几年的打拼,陈小姐已升为公司的人力资源部主管,而王先生一直忙着做生意。做生意需要资金,双方的家里又没办法支持,所以王先生都是靠向朋友借钱来周转。两人婚后三年,终于积攒下了一笔钱,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王先生的名字。

  最近,随着金价的不断上涨,王先生的朋友想和他一起做黄金生意。王先生动了心,开始筹钱买黄金。王先生算了算,手头上的现金还差一大截,只好又向别人借钱。王先生想起了在老家的一位有钱的老同学。

  王先生拨打了老同学的电话,向他提出借钱做生意。该同学同意借钱,但是提出用王先生的房子作为抵押。王先生答应了。双方签了合同,王先生拿到了钱。

  回到家后,王先生把这事跟陈小姐说了后,陈小姐的心里一直不安。陈小姐说,这套房子是夫妻俩好不容易省下钱买的。做生意都是有风险的,万一丈夫的生意赚不了钱,到时房子真要给别人,夫妻俩可怎么办?后来,陈小姐了解到,夫妻双方可以做婚后财产约定,将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归某一方。于是,陈小姐拉着王先生一起来到公证处,想办个婚后财产约定公证。

  陈小姐问,是不是他们约定房子归陈小姐所有,对方就不能把房子拿去抵债?

  普及一下

  公证员:《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如果王先生和陈小姐在借钱之前,就已经做了婚后财产约定,这种情况下,王先生要向其同学告知这一事实。该同学再考虑是否借钱给王先生。如果王先生并未履行告知义务,王先生和陈小姐之间的夫妻约定,就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为该同学作为第三人,没有义务去了解该夫妻之间是否存在对己不利的协议,否则,对第三人显然是不公的,这种交易风险也是难以防范的。即使进行了公证,但其公证内容并未对外公示,所以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

  当然,陈小姐和王先生如果做了婚后财产协议公证,这个协议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

  如果陈小姐认为王先生的行为损害了陈小姐的合法权益,陈小姐可以就自己所遭受的损失要求王先生赔偿。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